编者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同时吹响了民族工作阔步迈进的时代新号角。改革开放的30年,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快速发展、经济社会面貌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30年,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更加巩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累累硕果的30年,是中华民族凝聚力空前增强、巍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30年。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胜利,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巨大成功,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生动写照。
自开展全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示范县建设工作以来,张家川县委、县政府按照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社会共建原则,迅速行动,精心部署,突出特色,狠抓落实,有力地推动了全县“两个共同”示范县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从即日起特推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建设“两个共同”示范县》系列报道,以飨读者。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建设“两个共同”示范县系列报道之六
谱民族团结曲 唱民族进步歌
张家川县民族团结开创新局面
近年来,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使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一是切实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组织领导。牢固树立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成立了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召开一次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民族宗教工作。建立和落实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始终保持民族宗教工作的正确方向。不断建立完善县乡村网络管理体系,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全面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工作责任制,强化宗教基层管理工作,为做好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该县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作为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为载体,牢牢把握“两个共同”主题,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广泛深入的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去年,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全县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重点。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县干部群众认真学习贯彻以《民族区域自治法》和《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为重点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学习的重要内容,邀请省社会主义学院专家教授举办了形势政策辅导培训班。县直各单位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立足职能实际,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认真梳理《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强与省市汇报衔接,争取项目和资金的倾斜扶持。各乡镇通过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办黑板报、书写永久性标语、举办民族法制政策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宣传活动。县广播电视台开办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专题节目,宣传报道先进单位和典型事迹,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通过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全县各条战线上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有5个先进集体和13名先进个人受到省、市的表彰奖励,我县连续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称号。
三是深入开展“四个讲清”和“三引三联三助”活动。组织干部深入农村开展“四个讲清”活动,即讲清当前全县跨越式发展的大好形势和大好机遇;讲清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大好局面;讲清“团结是福、分裂是祸”是永恒不变的真理;讲清遵纪守法、大兴科教、维护稳定是张家川人民的福祉。在全县各行政村开展了“三联三引三助”活动, 255个村党支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434处,799名村干部联系1168名宗教界人士,7384名农村党员联系14780名思想先进的农村致富能人和信教群众,结成“联、引、助”对子8472对。同时,建立县科级干部联系宗教场所、宗教人士制度,确定31名县级领导分别联系31所宗教场所和31名宗教人士,200名科级干部联系200名宗教人士。13家非公有制经济代表分别帮扶475名农村“三老”人员,提供帮扶资金10余万元,为社会公益事业捐款18.8万元,进一步深化了 “三联三引三助”活动,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得到了巩固和发展。通过开展以上两项活动,使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与民族宗教界人士和少数民族群众联系更加紧密,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共同致力于张家川县社会和谐与经济跨越式发展。全县有10处清真寺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全县精神文明示范点,共有38处宗教场所、66名宗教人士分别被省、市、县命名为“五好宗教场所”和“五好宗教人士”。
四是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坚持把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健全制度,强化措施,不断提高各级组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按照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加强清理整顿,基本完成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换证及清理整顿工作。规范宗教场所审批程序,逐级上报审批了84所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严厉打击“门徒会”等邪教组织及其非法活动,整肃规范了宗教场所建设和宗教活动秩序。认真开展宗教法规政策“六进”活动,全面开展“和谐宗教场所”创建活动。在认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了《清真寺民主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促进了宗教场所和宗教事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坚持宗教场所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报告制度,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大重要节日、重大宗教活动期间排查防范力度,特别是严格把握政策,依法处理宗教遗留问题,有效维护了宗教领域社会稳定和正常的宗教工作秩序。切实加强对朝觐事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认真开展前期资格审查、体检和培训,有针对性地宣传朝觐政策,安全有序地组织朝觐人员出国朝觐,保持了我县朝觐人员的良好形象。
五是高度重视宗教人士队伍建设。依法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管理,严格阿訇考核制度和聘任审批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考核发证工作。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宗教人士法制政策培训班,积极推荐中青年教职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多渠道、多途径培养高素质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近年来,先后4次组织195名宗教人士外出参观学习,近期县上将再次组织5-10名年轻阿訇赴马来西亚马来大学进行为期四个月的阿语学习,组织50名阿訇外出参观学习。与此同时,高度关注宗教人士政治待遇和生活问题,支持宗教人士参政议政,发挥作用。对没有固定收入的宗教教职人员给予生活补助。去年以来,为宗教教职人员发放生活补贴,解决了他们的生活困难,激发了宗教人士自觉落实“四个维护”、参与全县和谐社会建设的热情。
六是全面开展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科学素质的专项行动。组织有关部门深入乡镇,通过科技成果展示、悬挂横幅等各种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预防、畜禽养殖、果园管理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知识,开展了义诊和咨询活动,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同时,努力培植“清真餐饮”、“民族家政”等特色劳务品牌,通过打造品牌,着力提高输出劳动力的素质。聘请职业学校老师,对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进行清真牛肉拉面的制作培训,通过技能鉴定,颁发拉面师职业资格证,以培育民族劳务品牌为切入点,引导农民工域外就业和就地创业,推动劳务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对清真食品的生产、加工、经营、销售情况进行清理整顿,加强了清真食品市场管理,规范了运行机制,及时解决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同时组织县清真食品企业参加天水市清真食品展销活动,为清真食品产业和民族特优商品的发展创造良好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