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良好的项目建设环境 推动全县经济健康发展
(电视讲话稿)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马中奇
2012年4月8日

同志们、乡亲们:
大家好!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抢抓政策机遇,超前谋划,积极争取实施了一批重大项目,全县呈现出建设项目多、投资力度大、带动效益好的局面。天平铁路、庄天二级公路、县城道路改扩建、保障性住房、农村饮水安全、县一中搬迁、影视中心等一批重大项目,是群众所盼、发展所需、希望所在。这些项目的实施,必将极大地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有力地带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启动实施以来,绝大部分群众能够从全县发展大局出发,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建设,保证了各类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但由于各种原因,个别群众在项目建设依法征地拆迁中,不配合不支持,拒不接受合理的补偿安置条件,提出不合理诉求,随意阻挠干扰,影响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项目建设被动局面,严重影响全县发展大局。张家川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张家川的发展建设,离不开每个人的支持、参与,离不开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为此,我向全县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提几点希望:
一、充分认识项目建设的重大意义。我县是典型的投资拉动型经济,项目建设是统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证明,有项目就有投资,有投资才能发展,没有项目一切就无从谈起,尤其是作为我们这样一个自然资源相对贫乏,发展基础十分脆弱,自给能力明显不足的民族县,加快经济发展、缩小差距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强项目建设。近几年,国家和省、市相继出台了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了项目建设投资力度,为我们夯实发展基础,调整产业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政策机遇。全县经济发展之所以能够保持两位数增长,主要得益于发展抓项目,得益于重大项目建设。因此,全县上下要牢固树立发展抓项目理念,充分认识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对于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增强发展后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现实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对重点项目建设的具体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坚定信心,凝聚力量,合力推动项目建设。
二、齐心协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重大项目建设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全县这几年项目建设的成就,是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一批征地拆迁户舍小家、顾大家,全力配合保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广大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个别群众认识有问题,在征地拆迁中漫天要价,提出过分的不合理要求,致使依法征地拆迁工作受到阻碍,影响项目及时建设。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土地,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现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希望被征地拆迁群众从全县发展大局出发,积极主动配合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工作,为全县发展尽一份力量。对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合理诉求,有关部门将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最大限度地给予解决。对经过相关部门和乡镇做了大量工作,仍不配合征地拆迁工作的,有关部门将依法征用。对于阻碍重大项目正常施工的,政法部门要依法严肃处理。公、检、法等政法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干扰重大项目施工的报警,要坚持优先出警、优先受理,全力维护项目建设秩序。要严厉打击和查处阻碍工程建设的幕后保护伞,对干部职工顶风违纪,或煽动、唆使他人妨碍、阻挠项目建设,损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纪检监察部门要深入调查,对调查属实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三、着力营造项目建设环境。要深入开展“项目建设环境秩序大整顿”活动,全面落实重大项目建设“责任靠实在干部,一票否决在个人”制度,充分调动各级干部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特别是奋战在征地拆迁一线的各级干部,要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政策法规,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县司法局、法制办、公安、住建、国土、广电等部门要充分依托政府网站、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抽调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公安干警等骨干力量组成法制宣传工作组,采取上街入户宣传、散发宣传资料、举办法制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让广大群众学习了解《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行政强制法》等政策法规。宗教界人士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广大信教群众中宣传项目建设政策,教育广大信教群众支持项目建设,自觉服从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广大老干部要发扬优良传统,大力宣传全县建设发展的大好形势,积极做好群众的政策解释,形成社会各界关心建设、支持建设、配合建设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乡亲们,全县的发展建设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齐心协力,开拓创新,奋力拼搏,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张家川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