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家川“正月十四耍社火”在张家川已有上百年的历史,说起来还有一段鲜为人知的故事。
耍社火是中华民族多年来形成的传统。据史料记载,“社”为土地之神;“火”具有红火、热闹之意,相传也能驱邪避难。崇拜社神,嬉闹社火,意在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国泰民安,万事如意。于是社火便成了我国民间一种庆祝春节的传统庆典活动,颇受人们的欢迎和喜爱。新春闹社火,不仅仅给人们带来喜庆和欢乐,而且也蕴含着人们对来年美好生活的寄托,更是对民间传统艺术文化的传承。
春节耍社火的具体形式随地域而有较大差异,举办社火表演的时间也因地而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也有举办社火的民俗,进入每年正月,马关的“上八”、龙山的“上九”、梁山的“十一”、张棉的“十二”、张家川“十四”、恭门的“二十五”,当地群众都要举行声势浩大的社火表演活动,其中张家川“十四”耍社火的规模最大。

张家川为什么要将举办社火表演的时间定在“正月十四”呢?作者根据《李德仓志》一书的记载及其作者马国强的口述中得知,张家川在“正月十四”举办社火表演,是与李德仓本人的生日有关。李得仓 (公元1827年—1896年),生日是阴历正月十三,张家川李家村人,回族。清同治年间,他是陇上很有影响的一个风云人物,那时正值西北回民起义风起云涌之际,他和一些反清志士一起,组建了当时名震八方的甘肃陇南地区回民自卫反清起义队伍——“南八营”。
李德仓其人有着百折不挠、坚忍不拔的坚强意志和非凡的胆略,富有领导力和号召力,深得军中将士爱戴,在长达7年的反清斗争中,他很重视自己军队中的民族关系,不仅想法设法关心本族弟兄的生活,还设身处地的体恤汉族士兵。因为都是以反抗清政府的迫害为共同目标,加上李德仓视回汉为一家,所以在他的回族反清起义军队伍里,有许多汉族群众,他们同回族兄弟一道并肩作战,共同反抗清朝的血腥统治。
随着反清斗争的不断深入,张家川附近的秦安、庄浪、华亭、陇县等地不堪清政府压迫的汉族群众,也或多或少的被招致“南八营”的麾下,“南八营”队伍不断壮大,战斗力不断提高,使张家川及周边反清捷报频传,也使李德仓在回汉群众心目中的地位越来越高。据《李德仓志》一书记载,李德仓在张家川休整期间,附近庄浪县万家沟门(今庄浪县万泉镇)有1户汉族人,曾经提出要把自己的亲生儿子过继给李德仓当嗣子。
出于对李德仓的爱戴、拥护和感谢,每逢每年阴历正月十三李德仓生日之时,甘肃秦安、庄浪,陕西陇县的汉族群众和张家川当地的汉族人一样,都会按照各自的民俗习惯,自发组织社火队,成群结队、敲锣打鼓,从四面八方汇聚到张家川(今张川镇)给李德仓贺寿,吸引周围十里八乡的群众赶来看热闹,场面很是壮观。但是,由于阴历正月十三适逢伊斯兰教哲合忍耶第五代导师马化龙遇难的日子,张家川的回族在这一天会举行隆重的悼念活动,一喜一悲两重场面,让回汉人都感觉不太和谐,所以为了尊重烈士,汉族人就把李德仓的贺寿日改在正月十四日这一天进行。
随着时间的推移,岁月的流逝,李德仓的生日逐渐淡出人们的记忆,但是“张家川正月十四耍社火”的这一传统习惯,却被一代代阿阳人传承保留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