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在行政八楼会议室召开启动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了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县委副书记、县长马中奇,县委常委、纪检委书记麻小梅,县人大副主任王九仲,副县长张海平,县政协副主席马威出席会议。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各乡党委书记参加了会议。
县委副书记、县长马中奇在讲话中指出,启动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事关全县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切实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马中奇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和具体体现。张家川县是一个有33万人口的农业县,其中农业人口30.85万人,60岁的老年人3.37万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农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在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把农民养老问题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民生工程。社会保障是社会的“安全网”,是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社会政策和公共服务。随着试点工作的启动实施,将实现农村传统养儿防老的家庭养老方式向社会养老的转变,对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解除农民后顾之忧,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是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新农保是一项涉及亿万农民切身利益,关系亿万农村家庭和谐幸福的重大惠民政策,对解决农民老有所养,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新农保试点工作的政策措施。
一要准确把握新农保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严格按照国务院指导意见新农保试点“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的基本原则。二要明确全县新农保试点的目标任务。各乡镇要准确掌握辖区内的人口数量,年龄分布状况和应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为下一步建立基本数据信息库和各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安排夯实基础。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及早行动,严格按照省上的要求,年内参保率必须达到90%以上。三要明确个人缴费档次标准。目前按照省上的试点办法和全县的试点实施方案规定,新农保个人缴费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档次,参保人员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四要明确养老金待遇组成和政府补贴标准。新农保制度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参保农村居民符合领取条件时,除了领取国家给的基础养老金外,同时还要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方面,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年满60岁有农业户籍的老年人,不需缴费或补缴,直接享受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未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仍然需要按照规定参保缴费。个人账户养老金方面,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系数)。个人账户养老金依据本人缴费多少和年限长短,有高有低,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政府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政府补贴包括“入口”补贴和“出口”补贴两个方面。
三、强化领导,凝聚合力,确保我县新农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为新农保试点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县政府已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15个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政策协调。各乡镇党委书记要亲自抓,分管副乡镇长要具体负责,村“两委”要迅速行动,抓好辖区内的调查摸底、信息采集、保险费收缴、养老金发放工作,把政策落到实处。二要统筹协调配合,全面落实相关单位的责任。县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分工共同做好新农保试点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切实担负起新农保试点工作业务主管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牵头负责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相关配套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和及时拨付政府补贴资金,加强对新农保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公安部门要负责组织提供农业户籍、人口统计数据和确定户籍性质,要安排各乡镇派出所积极配合、支持各乡镇的业务相关工作;残联要负责提供准确的农村重度残疾人数据,认真做好农村重度残疾人的等级认定工作,鼓励和帮肋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参加新农保;民政、农业、扶贫、计生等部门要积极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做好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等制度与新农保制度的衔接工作。各乡镇负责辖区内的养老费收缴,养老金发放和参保对象的调查登记等相关业务。要充分整合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的资源,及时落实办事人员和办公场所,确保新农保工作的启动和开展。三要加强宣传动员,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尽快制作发放宣传册,县委、县政府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并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广电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要密切配合,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形式,共同做好宣传工作。二是各乡镇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宣传动员方案,利用板报、专栏、标语和横幅等形式,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多途经、多形式向群众讲政策、讲好处、讲要求,使新农保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农民看得明、听得懂、算得清、记得住,使广大农民在充分理解政策的基础上自觉踊跃参保。三是乡村干部要深入基层,利用调查摸底的时机,走村入户,直接面对群众,把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人;要在开群众会、群众咨询等关键时候,给农民群众算细账、明白账、家庭账和实惠账,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政策的好处,自愿、自觉参加新农保。四是结合少数民族的习惯和特点,让宗教教职人员参与到宣传工作中来,动员信教群众积极参加新农保。五是在试点启动初期,每个乡镇必须举行两次以上、每个行政村一次以上的养老金集中发放仪式,消除群众疑虑,充分发挥新农保政策的示范引导作用。四要认真调查统计,为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打下坚实的基础。各乡镇相关部门要采取以户籍和二代身份证鉴定为主要方式,抓紧做好已年满60周岁农村老年人口参保、登记、审核、公示等基础工作,严格按照业务表册填报相关材料。满60周岁的老年人,不需缴费直接发放养老金;对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有张家川户籍的农村居民,要认真做好参保登记,并严格要求工作人员把好业务关,确保参保对象登记的资料真实、可靠;计生户、重度残疾人、五保户等这些享受优惠政策的人群,必须要掌握到具体人头,为顺利实施新农保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这次调查摸底为期10天,各乡镇必须按期完成调查摸底和汇总工作。五要强化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各乡镇在收取参保对象保险费后,要及时存入指定银行的收入专户,养老金的发放要严格登记造册,严禁私吞、挤占、挪用保险费和出现冒领养老金现象。乡、村两级要定期公示参保人的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待遇领取资格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基金专款专用,严防挤占挪用。六要加强管理服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新农保管理服务能力建设,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各乡镇要马上安排部署,村“两委”要迅速行动,进村入户开展调查,先做好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登记、审核、公示等基础工作;经办机构要加强网点建设,特别是对设营业网点的乡镇,要尽快采取经办措施,力争在2010年11月底前将养老金发放到第一批参加新农保的老年人手中。县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按责任书的要求开展工作,并纳入2010年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七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为保证新农保试点工作按时启动和正常开展,县委、县政府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建立对口联系制度,县级包乡领导要下到乡镇,驻点包抓,加强对基层的督促检查。同时,建立月报告制度,各乡镇每个月向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工作进度;两办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督促检查,县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编发新农保试点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进展情况,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及时推广、交流。各乡镇要对照工作进度要求,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加以解决。
县委常委、纪检委书记麻小梅主持会议,并做了讲话,她说,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意义重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准确掌握新农保工作的政策措施,强化监管措施,确保新农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切实把新农保这项惠民政策落实好,把这项德政工程建设好,努力开创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做出新贡献。
会上,副县长张海平宣读了张家川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并与各乡(镇)党委书记签订了目标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