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大力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和人居环境,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不断优化发展环境,结合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09年11月上旬开始,至2010年2月底在全县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这次活动按照“以人为本、完善体制、强化基础、优化环境、提升品位”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各级负责、全民参与、综合整治”的原则,以“三线”(公路、河道、通村道路沿线)、“六片”(小区内外、村庄周边、房前屋后、公共场所、市场内外、桥涵两侧)、“两区”(水源地保护区和风景旅游区)为重点。分宣传动员、集中整治、检查验收三个阶段实施。城区设置150名保洁员 ,每个行政村确定1名环保监督员,每个自然村确定2至5名保洁员,每个乡镇确定1至2名清运员,实行“三定一保”,即定人员(环保监督员、保洁员、清运员)、定任务(清扫任务、运输填埋任务)、定报酬(按具体岗位核定)、保成效(保清扫路段经常达到清洁干净、清运及时到位)。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实行户集村收乡运输处理的运行模式,实行垃圾定点收集、定期清理,县、乡、村三级联动,综合治理,整体推进。力争通过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使城乡面貌整洁卫生,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高,群众环保意识明显增强,努力实现清扫保洁常态化、垃圾处理无害化、环境管理规范化的目标,把张家川县建设成为环境优美、清洁文明、整洁有序、最佳宜居的卫生县,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目前,马关乡、川王乡等乡镇已确定了环保监督员、保洁员、清运员等人员,制定了工作人员职责,环境整治、垃圾清运正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