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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
(2005-12-8 12:31:26)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来源:天水日报 王军祥 惠文辉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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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给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的回汉群众带来福音。作为全省第二批24个试点县之一,从明年起,只要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缴纳10元医疗基金,就可以享受到各级财政给每个参合农民35元的补助。农民患小病,可以到乡镇卫生院就诊并从家庭帐户基金中按比例报销医药费;如果患大病,需要到县级(包括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则可以按比例从住院统筹基金中报销3000元——8000元的住院费。近日,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在张家川县正式启动。 张家川县是我市第二批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区,2004年,武山县被列为全省第一批9个试点县,2006年,全省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张家川县和麦积区被纳入其中。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新”主要体现在,中央财政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人均补助20元,省市县财政人均分别补助10元、2元、3元,农民个人自筹10元,其中8元记入家庭帐户基金,用于报销门诊费用;2元加上各级财政补助的35元,就构成了住院统筹基金,用于农民住院治疗的费用补偿。最高补偿标准是,乡镇卫生院3000元,县级医院5000元,县级以上医院8000元。农村妇女在定点医院正常住院分娩的,每人补助医药费100元。五保户、特困户、三等甲级以下伤残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和老复员军人中的贫困户、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中的贫困户、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其参合资金由县计生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审核后统一解决。 为了让这项惠及30万农民的德政工程早日实施,张家川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宋博华任组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县长马云珍任主任的管理委员会,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分别任主任和副主任的监督委员会,设立了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建立了主要领导包片、科级干部包村、驻村干部包组、村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将农民参合资金收缴任务分解到人,靠实了工作责任,加快了工作进度。截至12月6日,全县已收缴参合资金2074200元,占应筹参合资金3017810元的6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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