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改进规范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保证乡镇人代会的依法顺利召开,武山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作用,细化分解《县委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意见》,明确了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加强了对乡镇召开人大会的指导。召开乡镇人大工作安排部署会议,通过下发通知、QQ群和微信交流平台等方式,督促各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及时依法召开。

一是严把时间节点,确保会议如期召开。要求各乡镇人代会及时召开,确保在7月底前召开完毕。并将召开情况及时发布在微信交流群,方便各乡镇交流借鉴。各乡镇人大主席要及时向乡镇党委提出召开会议的时间和大会建议议程,征得本级党委同意,确保会议如期召开。

二是合理安排会期,确保会议依法进行。要求各乡镇人代会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会议日程安排要服从会议议程需要,既要有大会,也要安排分团讨论,涉及选举事项的乡镇,会期不得少于两天。特别是对一些涉及到代表依法行使权利、乡镇重大事项审议等议程,不能随意简化必要程序,确保会议严格依法进行。

三是重视代表审议,确保会议质量。要求各乡镇在会议期间,要为代表审议保证足够的时间,要组织代表严肃、认真、负责地行使好权利,履行好职责,认真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各项决议、决定事项,进行充分酝酿和认真讨论,及时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确保会议不走过场,切实保证会议质量。

四是规范文件资料,确保会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人代会法律性、程序性很强。要求各乡镇人代会要有正式规范的文件资料,人代会上的报告和决议、决定事项,都应当以规范性的文件资料进行制作和分发,会后应及时上报、汇编,并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确保会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通过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督促,截止目前,换届后武山县各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已全面召开完毕,促进了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