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武山县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有关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了全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落实的各项工作。
县委常委、副县长辛国海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各乡镇负责人,业务干事、畜牧兽医站站长;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共6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政府办副主任石磊主持。
辛国海指出,为了切实加强草原保护建设,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促进草畜平衡和农民增收,国务院决定,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从2011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134亿元,加强对甘肃、内蒙古等8个主要草原省(区)草原的保护建设。这是中央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做出的科学决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草原保护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对加快草原牧区协调发展的坚定决心。
他强调,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也是中央的要求、社会的期望。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精心谋划,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认真抓好各阶段的工作,为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奠定坚实基础,为促进全县畜牧业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就如何做好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落实工作,他要求,一要充分认识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的重大意义。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政策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把握政策的主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切实增强抓好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要立足我县草原实际,坚持实施生态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统筹谋划草原保护建设工作,促进全县草原的可持续利用和发展。二要扎实做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工作。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草原法》的有关规定,对全县草地进行草原类型划定,明确草原属性,确保草原面积基本稳定、用途始终不变、质量不断提高;要按照以分为主、确权到户的政策要求,成立村级勘界小组,对草原实地勘察丈量,做到勘界准确、四至清楚、图表册一致,落实草原承包,确定草原权属;要以乡镇、村为基本单元,核定禁牧面积,划定禁牧区域,严格禁牧管护;要对人工草地实际种植面积、分布等进行统计确认,摸清人工种草底子,为发放良种补贴奠定基础。同时,县畜牧部门要做好相关工作,创造条件,积极向省、市争取各类补助项目。三要切实加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按照职能分工,明确各自职责,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确定专人,认真开展相关工作,为全面落实草原补奖政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工作,各乡镇负责完成所辖区域基本草原划定、草原承包、标志牌设立、禁牧地管护及乡级草原分布图绘制等工作。县畜牧局负责完成县级草原分布图绘制,积极指导乡镇开展草原奖补政策落实工作。县农业、畜牧、林业、国土等部门做好草原区域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土地类型的确认,特别是林、草地交叉的关系一定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科学处理。县财政、发改、审计、监察、公安、民政、环保、统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开展各项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确保按期完成草原奖补政策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充分运用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使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充分了解政策的各项内容,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断提高全社会关心草原、爱护草原的意识,不断增强保护建设草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政策的全面落实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把加强督促检查作为促进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全面开展。
县政府办副主任石磊传达了省、市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工作会议精神,宣读了《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武山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并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他强调,一要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政策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规定,并准确掌握县委、县政府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落实工作的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确保全县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落实工作健康深入开展。二要立即开展工作,各乡镇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地,全面准确摸清草原基本情况,了解掌握群众意愿,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迅速开展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落实工作。三要加强协作配合,县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县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落实工作的深入开展。四要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对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确保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落实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