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08年32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武山县按照“分管领导牵头抓总、责任领导具体负责”的原则,建立了县级领导包干重点工作责任制,形成了四大组织齐心协力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一是明确领导职责,靠实工作责任。该县将32項重点工作分解到县四大组织领导身上,确定了26名责任领导,每名领导包抓1—2项重点工作,分管重点工作的县委、县政府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负全责,牵头抓总,各责任领导作为直接负责人,负责具体工作进度督查、协调配合和任务落实。通过强有力地组织领导保证,促进重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是严格时限要求,确保按期完成。县上对每项重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各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对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层层分解,列出时间进度表,科学谋划,统筹安排,狠抓落实。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任务落实。各责任领导经常深入第一现场,协调各方关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能。把32项重点工作作为县委督查室和效能办公室督查重点,实地现场督查,及时了解掌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四是建立考评机制,严格责任考核。县上制定了重点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实行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责任单位同奖同罚的机制,把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对县级领导考核的重要内容,促进工作责任落实,确保重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