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武山县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加大民政救助力度,下决心解决城乡居民的生活问题。
一是提高城市低保水平。全县共有城镇居民2.8万户7.5万人,今年纳入低保对象2606户5415人,年需保障资金689万元。上半年,积极开展低保对象清理排查,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经过核查,上半年共清理出59户148人,按新标准新纳入120户257人。月保障标准线提高到138元,保持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1—6月份下拨低保资金316.2万元。
二是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按照《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试行办法》,并结合实际,制订了《武山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上半年全县纳入农村低保6320人,目前,造册登记、发低保资金39万元。
三是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全县农村共有五保老人2079人,为了保证他们的生活问题,严格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和《甘肃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按照每人每年补助由1000元提高到1452元,上半年下拨五保供养资金107.8万元,五保户凭证在所在乡镇逐月按标准领取。
四是救灾救济工作扎实有效。今年低温霜冻和持续干旱,使部分山区群众人畜饮水和农作物严重受灾。据统计,上半年全县15个乡(镇),有87个村,8542户31750人受灾,2.8万多山区群众吃水困难,受灾农作物油菜4.1万亩,冬小麦5.7万亩,蔬菜2.1万亩,共计11.9万亩。为了确保灾区群众生活不出问题,并及时下拨120万元救灾款,对干旱山区群众人畜饮水困难户给予补贴和安排灾民的生活困难,帮助受灾群众度过难关。
五是实施城乡医疗救助。按照明确救助对象,扩大救助范围,规范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工作。上半年为全县208名农村大病患者发放救助金27.5万元,有效缓解了部分特困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城市医疗救助工作,按照《甘肃省城市低保人员医疗救助试行办法》的要求,今年起在全县城镇低保人员全面推行,通过调查摸底,制定了《武山县城市居民低保对象医疗救助管理实施细则》,下拨医疗救助金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