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党的领导是我国律师制度之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书记胡昌升、省长任振鹤致信要求和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引领全省广大律师自觉落实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等从业基本要求,甘肃省司法厅部署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三年提升专项行动。全省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守正创新、勇于探索,形成了一批有实效、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做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行业党建优秀案例”专栏陆续刊发相关典型经验做法,供交流学习。
近年来,甘肃永慧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坚持以党建引领所建,落实四项措施,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优势,把党的工作延伸到律师事务所发展全过程、各环节,积极参与主动创安主动创稳行动,持续服务法治政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法治天水、平安天水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建强战斗堡垒 增强凝聚力向心力
坚持党建引领所建,甘肃永慧律师事务所将党建工作写入律所章程,以制度形式予以保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律所决策管理中的政治引领作用,将优秀党员律师推选到律所管理岗位,推动党支部与律所行政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目前,律所主任、2名副主任均由党员律师担任。加大党建工作投入保障力度,推进党组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立足律师行业特点,不断创新活动形式,设立律师联谊会,携手打造“律师之家”,探索构建“党建+”工作方式,积极开展“党建+运动会”“党建+读书会”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努力提升党组织活动吸引力和实效性。

规范组织建设 夯实党建发展基础
律所党支部按照标准化示范党支部建设标准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在常态化组织生活中强化党员党性修养。多措并举强化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持续加强律师执业纪律教育,强化律师队伍职业道德建设,忠诚履行辩护代理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强化党建引领,推动制定律所《合伙人及会议制度》《印章管理办法》《考勤制度》《实习律师管理制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规定》《民事一审案件办理流程规范》等管理制度,以制度保障全所律师依法依规诚信执业。
发挥引领作用 实现全面协同发展
强化政治引领,在律所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所设的管理岗位,优先推荐党支部委员担任,切实发挥党支部引领作用,将党的领导落实到律所管理、队伍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注重文化引领,由律所党支部制定《律所党建引领文化建设工作方案》,以党建引领律所文化建设,夯实律所文化发展基础。注重人才建设,坚持“把骨干律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律师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优秀党员律师培养成为律所管理者”的工作思路,不断吸引专业人才加入,加大青年律师人才培养,成立青年律师发展部,助力青年律师培养、管理与使用。

强化公益服务 彰显社会责任担当
律所与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签订《未成年人保护合作协议》,被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确定为未成年人司法社工服务中心,承担全区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的维权救助和帮教救助等方面的相关社工服务。指派多名律师与麦积区人民检察院协作,完成20余名未成年人涉法保护帮教工作,60起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认真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各项工作,党员律师积极主动联系结对乡镇、村(居),建立永慧志愿法律服务先锋队,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建立80余个法律服务微信群,点对点开展法律服务工作,通过微信、电话、现场咨询等方式,为群众解决实际法律问题290余个。引导党员律师积极为麦积区政府等30余家政府、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以实际行动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来源:甘肃省司法厅 转载:康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