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及省检察院关于“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的具体要求,5月30日,天水市检察院以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召开了全市“检察护企”专项工作推进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红霞、全市两级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及经济犯罪检察工作条线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各县(区)院负责人围绕贯彻落实省、市检察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5个方面24项任务开展情况、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及下一步的具体工作举措进行了交流发言。

刘红霞对各县(区)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肯定,并对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提出六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一是思想上再重视。要把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好抓实,要以务实举措展现政治担当、检察担当。专项行动是事关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要加强内外部统筹协调,推动“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共同发力。二是压力上再传导。要形成检察长总抓,分管领导统抓,部门负责人主抓的“三部曲”,通过层层传导压力促进工作推进。三是行动上再迅速。要转变常态化工作思维,加快工作节奏,集思广益谋思路,结合案件办理推进专项工作落到实处,将专项行动做到极致、做出特色、创出亮点。四是措施上再给力。要严格按照上级院专项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完成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以更多务实举措彰显工作成效。五是沟通上再顺畅。上下级院、本院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将“四大检察”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整合到专项行动中来,确保将工作成效显现出来。六是效果上再明显。要有亮点意识,注重将办案与专项工作、主责主业、考核工作结合起来,在办案的同时做好提炼、总结、宣传等工作,推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取得新成效。

5月30日上午,天水市检察院还组织召开了“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推进会,传达学习了最高检《关于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通知》、省检察院《关于报送“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台账的通知》、《关于转发<关于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等,对全市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
(新闻来源:天水市检察院 转载:马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