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4年5月1日起,天水住房公积金缴存事项正式纳入天水市《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后,须依照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标志着天水市从入职源头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为持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打牢基础。
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通知》有关规定要求,加强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协调配合,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事项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工作。进一步明确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增强单位缴存公积金的约束性,完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规定,有效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