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修正的《慈善法》经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通过,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2月26日,天水市慈善总会就学习贯彻国家新修正《慈善法》及慈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专题宣讲培训。

市委讲师团成员、市慈善总会专职副会长吴和平从《慈善法》总则、慈善组织、慈善募捐、慈善捐赠、慈善信托、慈善财产、慈善服务、应急慈善、信息公开、促进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十三个方面对新修正的《慈善法》进行了详细解读,深刻阐述了新修正《慈善法》的立法宗旨、重大意义、规定内容、措施监管和各项法律责任,对严格依法开展慈善活动和慈善服务提出了新的思路和方法措施,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大学法用法力度,深刻领悟法规精神要义,带头知法、懂法、依法、守法,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开展慈善工作,运用法治思维运作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讲解中还列举有关慈善案例进行分析,并结合自身经历与天水市情实际,对讲解内容予以解读。同时,按照新《慈善法》要求,对慈善项目管理制度、项目建设规范、执行方选择规范、预算管理规范等10项制度规范的制定,进行了限期安排部署。

吴会长还结合《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全面解读了慈善事业捐赠税收优惠相关知识,就商业高税负与慈善的无税或负税负进行了清晰解读,实际公益捐赠应纳税额是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即从预扣缴应纳税所得不超过3.6万到不超过96万,分别按每捐100元约抵税3元到45元进行计算。

他还就企业家的最爱——股权捐赠,按捐赠人当时原始成本计算视同销售价值,股权转让所得税可全部筹划掉,对胡润中国慈善榜中京东、美团、小米等企业家为什么热衷股权捐赠进行了深度解读,号召各企业家象韩红一样积极行动起来努力做慈善,享受企业股权捐赠“零税负”时代。

通过聆听宣讲,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受启发。大家一致认为,讲座条理清晰,讲解深入浅出,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实践性。通过本次《慈善法》及税收优惠专题知识讲座,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新修改的《慈善法》的实施、内容及法律精神及今后慈善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体悟,为促进天水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将推动天水慈善事业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不断迈进,为助力天水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慈善力量!
(新闻来源:天水市慈善总会 转载: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