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规定,贯彻落实“谁投资、谁管理、谁使用、谁收益”的属地管理原则,规范开发利用具备战时效能和平时使用条件的人防工程,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天水市国动办从1月上旬开始对早期人防工程的安全使用、维护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工程平时开发利用情况,主体结构及电气、线路等设备设施失效老化情况,擅自拆除毁坏人防工程及其设备设施的情况进行实地查看。
通过检查,准确掌握早期人防工程的平时开发利用情况及安全状况,确保一体化“建用维管”要求落到实处,充分发挥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下一步,市国动办将对检查中暴露出的违规使用、破坏人防工程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撰稿人:王旭东)
(来源:天水市国动办 转载:康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