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天水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系列安排部署,加快构建乡村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有力保障了乡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夯实基层基础,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一是建强基层组织。制定全市基层党建责任体系,落实领导干部包乡走村、帮村联户走访制度,县级领导干部走村6600多次,新排摸农村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33个。二是选优配强队伍。从市直部门选派20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任职锻炼,优化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107名,选树先进党支部100个,培训镇、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15期1700人。三是提升阵地活力。落实村干部值班坐班、便民服务、一站式办理等制度,帮办实事好事1.1万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事项1860件,解决突出问题2290个,矛盾纠纷化解率超过98%,开展法治宣传165场次、群众性文明创建286次。四是壮大集体经济。实施村级集体经济突破提升行动,实现1339余名领导干部抓村全覆盖,推动114个市级部门与235个行政村集体经济发展责任捆绑,2491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2.56亿元,村均10.3万元。
二、深化试点示范,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一是高位统筹推动。制定出台《2023年乡村治理工作要点》,召开全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乡村治理会议,将乡村治理工作纳入年度乡镇农业农村重点工作考评,细化推动乡村治理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二是分层分类指导。落实示范点巩固提升任务,发挥秦州区玉泉镇七里墩村、麦积区新阳镇胡大村、麦积镇红崖村、清水县黄门镇小河村等4个国家级乡村治理示范村带动效应,持续推动清水县省级试点县和79个市级示范村建设。三是创新治理模式。推广“积分制”管理和“清单制”落实,创新“巷长制+乡贤理事会”“5+N”多元工作模式,在113个乡镇和2491个行政村设置中心阵地、治理片区和“网格化”防控统一编码链条,新划分设置基础网格3967个,配备专职网格员3967名。
三、完善村规民约,构建村民自治体系。一是规范村级自治组织。明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功能定位,推动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放大“四议两公开”效应,简化村级事务办理流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发挥村规作用。集中清理村民自治和村规民约中存在“厚葬薄养”等问题,构建“市督导、县主抓、乡组织、村修订”的乡规制度落实机制。三是健全议事机制。完善镇村两级协商议事和提交办结机制,推行村情民意提议、村民议事会商议、村“两委”会议审议、村务公开栏公示决议、执行结果反馈的“五步议事工作法”,畅通渠道,倾听民意,健全利益保护机制。
四、注重法制建设,提升服务管理水平。一是开展法治建设。坚持普法与治理有机衔接,深化民主示范村和法治社区创建,建成民主法治示范村国家级10个、省级136个、市级143个,持续开展涉农法规和“放心农资”宣传。二是深化扫黑除恶。结合宪法、民法典、涉农法规等重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0余场次,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327户、“法律明白人”9200余名,提供法律意见160余份。三是推动平安乡村建设。围绕涉农非法制售、非法集资等5个重点领域,检查农资生产经营、生产养殖主体1876家,查处种子、农药、化肥、动物检疫等违法案件68件,调处农资领域涉农纠纷3起,挽回农民群众各类经济损失约50多万元。
五、强化文明创建,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一是培植文明乡风。评选文明家庭93户、道德模范86人、“好人榜”452人,创作道德模范微电影6部,建成文化长廊、乡村记忆馆、民俗馆8000余处。二是推动城乡融合。探索推动城乡文明融合发展新途径,创建各级文明村镇1448个,清水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秦安、武山、甘谷、张家川已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县。三是开展文明实践。组织“红色文艺轻骑兵”下基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艺能人“演”事迹,乡土人才“唱”政策等活动,推行“捡垃圾换绿色积分、文明创建换文明积分、扶弱助残换爱心积分”志愿活动,组织“童心向党”教育实践650余场次,全市累计注册志愿服务团体6589个、志愿者48.2万人,发布志愿项目3.2万个,志愿注册率超过15%。四是推动移风易俗。倡导“晒家训家规”“讲家史家风”“传树家规家风”系列活动,强化“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教育,宣传党的创新理论9564余场,参与群众达104余万人次;对“红白事”开销实行“限高”引导,发放倡议书30万余份,推动婚丧习俗制度化和规范化。
(新闻来源:天水市农业农村局 转载: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