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壮大农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审计委员会部署要求,2022年市审计局全面系统地开展了全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政策落实和资金专项审计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提出如下审计建议: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相关制度机制。针对政策执行不到位、体制机制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各县区人民政府应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相关制度、规划、方案,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提供制度保障。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定期分析研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流程,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强化执行,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相关政策落实落地、见行见效。
二是持续做好清产核资后续工作。针对村集体资产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成员身份不合规等问题,各县区政府应对清产核资情况进行“回头看”,做好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摸清集体资产存量,确定资产权属,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及时将清查结果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管理平台,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保障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利。
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及项目建设运营。针对专项资金存在损失风险、挪用集体征地款等问题,各县区相关职能部门应切实履行项目主体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项目运作,加强项目管理,严格管控建设规模、标准,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法律法规要求,规范项目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使用安全和效益发挥。
四是因村施策拓展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针对投资模式单一、虚增收益等问题,各县区应组织各乡镇、各村用足用活政策,积极争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发展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充分利用独特的区位优势,盘活资产,通过出租、流转等多种方式发展村集体经济。鼓励无资源、缺资金、区位优势不明显的村“走出去”,在集镇或城区繁华地段购置商铺等,通过租赁、入股、经营获取稳定收入,以项目建设代替传统的资金扶持,集中力量促使村级集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五是切实加强集体资产运营管理。针对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各县区应充分发挥党组织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规范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机制,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盘活资产资源,因地制宜,探索具有示范性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新路径。
六是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管理队伍。针对村及财务管理不规范、资产收益率低等问题,各县区政府应高度重视农村经管人员、乡村财务人员和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三支队伍建设,采取各种方式,强化业务培训和能力提升,建设一支爱农村、会管理、懂市场的专业人才队伍,加大对财务预决算、收入、债权债务等管理工作的规范和监管力度,严格履行财经纪律,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新闻来源:天水市审计局 转载: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