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提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人员业务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提升调解仲裁工作质量,推动全市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建设。9月25日—26日,天水市农业农村局在张家川县举办了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培训班。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多长同志出席开班式并讲话,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同志、各县区农经中心(站)主要负责人、仲裁委员会聘任的仲裁员骨干、张家川县15个乡镇业务人员共6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市农村经济指导服务中心业务负责同志围绕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土地流转合同签订规范、经营纠纷调解适用法律政策、仲裁程序、工作规范及仲裁考评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政策解读,实地观摩了龙山镇裕丰果品种植专业合作社、荣达果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千亩果品种植基地,建勤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大阳镇梁堡村小麦良种千亩繁育示范基地,详细了解了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发展特色优势果品产业、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等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纠纷调解仲裁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为规范有序推进全市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奠定了基础。
培训班指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共受理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确权等各类纠纷1942件,全部得到妥善解决,调处率达100%,纠纷仲裁工作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主渠道作用逐步发挥,对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随着农业农村改革的深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推进,农民对土地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农村土地纠纷随之不断增加,涉及的范围不断扩大,妥善处理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是新形势下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培训班要求,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一要加大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宣传力度。要认真学习和宣传好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基层干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和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自觉性,增强广大农民知法、懂法、用法,依法维护自己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自觉性。二要加快建立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要抓住全党全社会主要精力由精准扶贫向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机遇,争取落实工作经费,健全调解仲裁机构,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工作条件,让县区仲裁委员会有效运转开展工作。三要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要认真贯彻《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培训工作的意见》,按照“一个标准、四项制度”(统一仲裁员培训标准,实行仲裁员聘任制度、仲裁员持证上岗制度、仲裁员考核制度和仲裁培训合格证书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仲裁员队伍。要保证每个乡镇都有1—2名经过正规培训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员。四要积极调处化解乡村矛盾纠纷。要按照《仲裁规则》和《示范章程》依法开展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进一步畅通农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妥善处理农民群众合理诉求,依法积极化解积案,努力将纠纷解决在当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为促进平安乡村建设,实现乡村振兴和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用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天水市农业农村局 转载: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