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不容辞勇担当 战胜疫情争先锋
——天水市市场监管系统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第一时间响应号召,在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同时,主动作为,迅速行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保供应、保价格、保质量”工作,落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力以赴筑牢外防输入防线,奋力谱写市场监管人的忠诚本色和责任担当。
迅速安排部署,抓住一个“早”字
超前谋划部署。3月初,组织召开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市场监管组工作会和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对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紧盯冷链食品。先后印发《关于开展冷链食品经营风险排查整治活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指导性文件,进一步压紧压实“四方”责任,有效降低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聚焦零售药店。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管理工作的通告》《致全市药品零售经营者疫情防控告知书》《天水市零售药店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序恢复营业防控指引》等指导性文件,全面明确细化了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干什么、怎样干的问题,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群防群控基层“哨点”作用。
开展执法行动,突出一个“实”字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把扎实开展重点领域日常监管和严格执法作为重中之重,以坚决有力的行动主动应对疫情大战大考。开展冷链食品风险排查。严格落实“三专、三证、四不”规定,切实强化“人、物”同检同防,坚持实行排查“日报告”制度,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提前报备、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核酸检测等管理规定,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闭环”管控,杜绝进口冷链食品“体外循环”。3月5日以来,全系统累计检查冷链食品企业762户次,完成冷链食品和果品核酸检测10310份,其中人8952份、物1358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规范“四类”药品销售。通过联合执法、突击检查、夜查等方式,持续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四类药”实名登记情况、防疫用药械储备情况等开展督导检查,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多次带队现场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和保供工作提出要求,严格购药人员管理,督促告诫各零售药店落实落细各项防疫工作措施。3月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检查人员7500余人次,累计检查药店3814户次,对不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零售药店责令整改7家、停业整顿7家。截至目前,全市1013家零售药店,除秦州区实行封控区闭环管理暂时关停262家,其余县区零售药店均正常营业,累计销售“四类”药品51.2万盒/瓶。加大市场价格检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先后组织开展了以口罩、医用酒精等防疫用品及米、面、油、蔬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为重点的监督检查,提醒经营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明码标价等经营制度,确保防疫用品、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不涨、质量不降、供应不断,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生活需求。截至目前,全系统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检查各类集贸市场、批发市场90个,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420户,发放《提醒告诫书》2052份。
维护市场秩序,做好一个“稳”字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通过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加强价格提醒告诫、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形式,督促市场主体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稳定。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对民生领域重要商品进行定点价格监测,了解和掌握辖区重点民生商品价格变化动态,建立应急价格监测日报制度,每日汇总市场供应及价格信息,了解市场供需,调整监管措施,从源头上保障市场价格稳定、供应有序。加强价格提醒告诫。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发布了《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商品价格提醒告诫书》,全覆盖、多途径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引导市场主体合理定价,自觉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同时,严把产品质量关、安全关,创新经营模式,优化配送方式,确保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疫情防控期间稳价保供相关投诉举报及时接诉、及时查处、及时反馈,确保群众关切有回音、能落实,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5日以来,通过12315平台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480件,调解消费纠纷153件。
(新闻来源:天水市市场监管局 转载: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