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标准促防控 以创建夯防线
——天水市民政局积极开展“无疫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新型冠状病毒常态化防控以来,天水市民政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有关“无疫单位”创建活动部署要求,持续压紧压实部门责任,把“无疫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与切实做好民政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紧密结合,对标对表“无疫单位”创建标准,充分调动干群力量,群防群控、联防联控,以更严更紧更细更实的举措,推动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精准化、科学化,确保全市民政机构疫情“零感染”,努力在打好此次局部疫情歼灭战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主体责任履行到位。定期组织召开局系统疫情防控调度会,学习传达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当前疫情防控的重点任务。在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及生活防疫物资储备等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实施差异化管控服务,切实提升阻断疫情传播的速度和力度,努力用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坚决扛牢城乡社区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健全完善“乡镇(街道)—社区—网格(小区)—楼栋(单元)”四级管控体系,指导村(居)委会按照“防为先、控为要、管为重、爱为本”的思路,引导群众切实增强防控意识,提升防控能力,全力守好社区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聚焦特殊群体,加大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的排摸力度,为因疫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发放救助金和生活防疫物品,有效保障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防控制度健全有效。建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村(居)委会群防群治、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疫情死亡人员火化和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等5个指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坚持县级领导干部包抓责任制,对7个县区和7个局属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实行包抓指导、定期调度,及时跟进疫情形势变化,调整优化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做到组织领导、人员力量、制度措施、物资保障“四到位”。
常态管控措施得力。带头遵守所在社区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持续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对照落实,督促推进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疫苗接种全覆盖,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四必须”,要求干部职工日常生活做到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以做实排查、管控、服务三项工作为重点,常态化落实定期消杀、“两码一测”、外出报备和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分类防控严格精准。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原则,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根据地区疫情实际,民政服务机构分级分类从严从紧落实防控措施,“一老一少”民政服务机构持续实行封闭式管理,按照分区管控的要求,划定生活、护理、观察等区域,专设隔离通道,严格落实每天4次消毒杀菌、3次体温检测及食品安全检验的防控措施,并对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全部进行定期核酸检测,切实守牢民政服务机构“零感染”疫情防控安全底线和红线。
宣传引导科学规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指导村、社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宣传教育的同时,局系统下沉社区党员干部从自身做起,全力配合社区做好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关注权威信息、坚决抵制网络谣言,切实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同时,加强对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的宣传引导,动员其积极发挥各自优势,加大在防疫专业技术、人员力量、应急物资等方面的支援力度,群策群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环境卫生整洁干净。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将无疫创建工作与文明城市创建、爱国主义教育相结合,按照健康习惯“好”、消毒清洁“净”、垃圾处理“清”的标准要求,在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中,积极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加大对单位内部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保持单位周边卫生整洁。同时,加强防疫物资储备,定期配发医用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用品,为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创建安心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
(来源:天水市民政局 转载:康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