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四个到位”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设,实现全市两区五县全覆盖。
一是组织保障到位
全市两级院迅速传达贯彻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及省院、省公安厅相关要求,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法委汇报,争取理解支持。加强同公安机关协调沟通,确保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设立工作顺利推进。截止目前,各县(区)均举办了揭牌仪式。
二是硬件设施到位
各县(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积极沟通,依托当地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全部设立了办公场所,配备了设备和网络,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三是人员配备到位
各县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由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和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指定专人共同负责,均配备具有丰富办案经验和较强沟通能力的检察官派驻办公室,确保办公室工作的持续性、专业性和实效性。
四是运行机制到位
严格按照最高检、公安部及省院、省公安厅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区院和当地公安部门就加强内外监督衔接、完善协作配合、共同提升业务能力等工作开展有益探索尝试,制定出台了相关制度,确保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顺畅运行。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和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作用,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监督规范化水平,为法治天水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天水市检察院 转载: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