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
3月15日,清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多部门集中开展了第40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一是组织各相关单位在轩辕广场集中开展现场宣传,积极解答群众咨询,现场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并做好登记答复。县烟草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天河酒业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就如何区分假冒伪劣烟酒、防范电信诈骗 、正确使用天燃气进行了生动细致的讲解;二是严格执行罚没物资处理法定程序,协调相关部门集中销毁,共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和过期食品药品11238支/盒/瓶/袋,货值金额31582元;三是执法队和各乡镇市场监管所深入市场,对各类市场经营主体进行宣传,同时保持通讯畅通、快速反应,对活动当天接到的投诉举报第一时间进行处置,扩大宣传效果。

活动累计发放消费常识、法律法规宣传单1100余份,悬挂横幅、展板18条/副,向群众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60人次,接受群众咨询80人次;现场受理群众举报2起,于当日全部协调化解。
秦安县:
3月15日,秦安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市场监管局、县消费者协会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在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巧借载体,通过媒体、网络、电子显示屏等线上宣传和实地执法检查等方式全面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以“共促消费公平”为主题,通过电视台、宣传横幅、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进行宣传,加强消费教育引导,树立品质消费理念,督促企业诚信经营,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同时,秦安县市场监管局还通过政府网站、县局微信号和县融媒体中心抖音、五彩秦安APP等各大平台,大力宣传消费维权主题、消费警示、消费百科、维权案例等,推动全社会形成消费安全、消费公平共识。

此外,秦安县市场监管局联合移动、电信、联通等运营商向全县消费者发送消费警示公益短信等,进一步提升广大消费者鉴别能力,增强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诚信理念,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以及社会公平正义。
武山县:
武山县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消费维权年主题“共促消费公平”,创新宣传方式,采取“线上宣传 ”,“线下”突出监管执法,做到消费维权宣传与疫情防控落实“两不误”,全力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多渠道广泛宣传维权知识。积极组织消协理事单位、辖区超市、药店等经营户利用电子显示屏大力宣传有关消费维权、疫情防控、保供稳价、打击市场违法行为等内容的宣传标语。通过公众号、微信群、朋友圈等媒介,及时发布消费维权年主题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漫画等内容,以通俗易懂的形式网上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全面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

二是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活动。“3.15”期间,各基层监管所深入辖区乡镇中小学积极开展法律知识进校园讲座活动,加大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力度,增强广大师生消费知识教育,引导中小学生筑牢消费安全意识。共开展活动10场次,普法宣传师生8200余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
三是加强监管稳市场。执法人员走上街头,蹲点驻守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药店等重点场所,加强对食品、药品、防疫用品、物资价格等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借疫情之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等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出动执法人员1600人次,检查各类市场经营主体800多家,发放疫情防控承诺书、价格提醒告诫书1500多份。
张家川县:
3月15日,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多部门集中开展了以“共促消费公平”为主题的第40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在网站等线上平台集中开展3·15活动宣传,普及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树立消费者维权意识,指导消费者掌握辨别食品真伪的方法,及时投诉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线下发布消费警示,发放各类消费宣传单及《共促消费公平、维护合法权益》倡议书320余份。
二是集中销毁,彰显执法成效。共销毁过期食品、乳制品、饮品、日化用品等假冒伪劣食品800余公斤,价值1.2万元。销毁活动的开展,展示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打击侵害消费者利益的工作成果,彰显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决心和信心。
三是加强市场检查,净化市场环境。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执法人员强化市场巡查检查,结合不同行业特点,深入开展摸底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2人次,检查市场主体979户。
四是畅通投诉渠道,依法维护权益。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和平台作用,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耐心解答消费者咨询,化解社会矛盾,依法高效解决消费者诉求,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回复。

(新闻来源:天水市市场监管局 转载: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