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融媒体中心3月16日讯(本台综合)近日,《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关于严禁耕地撂荒的公告》指出,为巩固撂荒地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大撂荒地整治力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撂荒耕地。对撂荒地一律不予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村组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既不自己复耕,又不愿流转复耕的承包农户,由村组集体收回重新发包。同时,永久基本农田重点保障小麦、玉米、马铃薯等重要粮食作物,一般耕地用于粮食和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用于粮食生产,严禁撂荒。粮食生产功能区要种植目标作物。(编辑 许雅欣)
(新闻来源:秦州区融媒体中心 转载: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