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12月22日下午,天水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院务会,对全市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省、市委工作部署要求,坚决绷紧常态化疫情防控这根弦,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风险意识,坚决落实落细各项防控举措。
一是严格落实外出报备制度。全体干警及家属12月4日以来,凡是有陕西省西安市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要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报备,并按要求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全体干警近期非必要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因特殊事由外出的,须严格履行请示报备手续,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前往。
二是机关大楼要严格落实公共区域定期消杀制度,干警进入办公大楼要自觉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来访人员原则上不能上楼,如需办理公务,体温测量正常,出示健康码、出行码后由保安人员联系干警,在二楼大厅接待来访人员。
三是干警要持续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喷嚏咳嗽有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四是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省市关于“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确需线下举办的,均须报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备案,并制定防控方案。
五是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全市两级院要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靠实疫情防控责任,切实抓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不出问题。因单位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个人瞒报、谎报外出轨迹、健康码和行程,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天水在线编辑: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