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缴存单位和职工合法权益,化解受疫情影响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实际困难,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疫情防控工作与“为民办实事”相结合,在提倡线上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的同时,积极推出7项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措施。
一、全市受疫情影响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二、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企业,可申请在规定标准内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待经济效益发生好转后恢复正常缴存。
三、疫情防控期间无法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疫情结束后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的,视作连续足额缴存,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不受影响。
四、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所持相关证件和资料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超出办理时限的,可将办理时限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
五、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所持相关证件和资料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超出办理时限的,可将办理时限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
六、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因感染疫情住院治疗或隔离观察人员,未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造成逾期的,经借款人申请,逾期记录不计入住房公积金信用体系。
七、继续提倡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优先通过线上方式办理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相关业务。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全面开通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天水公积金”APP、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等平台业务办理渠道,实现了“7×24”小时全天候、无间断线上服务。
通过以上政策措施,进一步拓宽了服务渠道,极大的满足了缴存单位和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的业务办理需求,做到了疫情防控和服务群众“两手抓、两不误、两保证、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