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6—2020年全国普法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甘司发电〔2021〕33号),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要求,进行了组织申报和严格审核。经征求纪委监委、组织、政法、卫健、公安、信访、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保等部门意见建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审核同意后,现对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不符合推荐评选条件的,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反映。
一、公示对象
1.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天水市司法局
2.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刘 刚 中共天水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科长
杨兆康 中共清水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3.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天水市税务局
二、公示时间
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天水市司法局
电话:0938-8213547
电子邮箱:tssfxj@126.com
通讯地址:秦州区天河广场D座1308室
邮政编码:741000
天水市司法局
2021年9月9日
(天水在线编辑: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