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五项举措 抓好十年禁渔
——天水市2020年长江禁捕工作成效显著
2020年以来,天水市高度重视境内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坚持把推进长江流域禁捕工作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坚决扛起境内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责任,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问题导向,高站位谋划、高标准落实、高效率推进,加强五项举措,抓好十年禁捕,长江禁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自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市级统筹、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公安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公安、畜牧、市场监管等市直部门及两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建了由市公安、畜牧、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工作专班,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将禁捕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河湖长制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坚持与重点工作及河湖长制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做到了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考核到位、落实到位,全市上下形成了市级统筹、区负主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部署安排,整治效果显著。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指示讲话精神及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多次研究部署禁捕工作。制定了市区两级联络员、部门单位协调联动、联席会议、通报约谈等多项制度,为扎实有序推进禁捕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组织开展了长江流域禁捕工作、打击非法捕捞、打击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3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联合执法53次,核查公安部线索3条,监测电商平台75个,检查农贸市场、商超、餐饮服务单位856个,督促下架网络涉嫌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信息1条,收缴钓杆21支、地笼2个、刺网3个,放归渔获物150余尾,有力地打击了违法捕捞行为,形成了强大震慑。
三是加强能力建设,强化资金保障。根据《天水市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率先在两区农业农村局分别组建成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强基层执法力量。在市渔业工作站加挂市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站牌子,增加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禁捕护渔职能,全市取得渔政证人员达到79人。市级财政列支长江禁捕工作专项经费15万元,两区财政也安排了专项经费,两级财政已将长江禁捕工作经费列入2021年财政预算,全力保障禁捕工作顺利推进。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电视广播、微信、宣传栏、宣传展板等多种宣传媒介,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全方位、广角度、多形式宣传禁捕重大意义,解读禁捕相关政策措施,推广禁捕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组织开展了禁捕工作“进渔区、进社区、进景区、进学区”四进宣传月活动,营造了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我市聘用义务宣传员15名,设置宣传牌、警示牌、宣传栏42个,悬挂宣传横幅120多条,张贴禁渔通告6000多张,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切实提高了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形成了人人参与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自觉行动。
五是加强资源养护,推动产业发展。正确处理好资源养护与产业发展的关系,先后建立了以大鲵、秦岭细鳞鲑为主的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3个,连续11年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放流大鲵1万多尾、秦岭细鳞鲑4万多尾,草、鲢、鳙鱼等大宗鱼类近2000万尾,有力地保护了珍稀濒危水生物种,补充了鱼类种群数量,维护了水域生物多样性。同时,立足资源禀赋,充分发挥境内长江流域秦岭山脉林缘区冷水资源和蜜源丰富的优势,引导群众发展鲑鳟、鲟鱼、蜜蜂等特色产业,拓宽增收致富渠道,做到资源养护与产业发展互促共进、协调发展,境内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天水在线编辑: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