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头”做起 幸“盔”有你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一盔”就是安全头盔。“一带”就是安全带。文明出行是城市交通文明的窗口,为进一步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保障交通参与者人身安全,助力文明交通创建活动,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出如下倡议:
让机关企事业单位“模范带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纳入部门安全管理范畴,督促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下班员工佩戴好安全头盔;驾乘车辆人员要系好安全带,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摒弃各类交通陋习,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并主动向亲朋好友宣讲“一盔一带”安全常识,劝导守法文明出行。
把法律法规“时时遵守”。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系好安全带只需要花费三秒钟的时间,而不系安全带却可能会失去整个人生。对于驾驶人和乘车人来说,如果行车之前都能正确使用安全带,那么安全带将成为安全的伴侣、幸福的纽带。
将安全头盔“牢牢戴好”。广大摩托车和电动车驾乘人员都要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都应当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
将载人规定“常常谨记”。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违反规定超员行驶。
给亲朋好友“多多提示”。每一位驾驶人都要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出行时,要戴好安全头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从“头”做起,幸“盔”有你。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养成“戴好头盔”和“系好安全带”的良好习惯,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共建共享交通文明。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