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六稳”“六保” 优化营商环境
——天水市检察机关“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侧记
2019年以来,天水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坚持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着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扎实开展“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按照“创新跟着问题走,服务跟着需求走,保障跟着办案走”的“三跟进”工作模式,为全市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创新跟着问题走”,不断加快机制建设步伐
一是打造协调运行新机制。组建“一把手”牵头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积极构建“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办公室牵头抓总,各部门积极参与”的大营商格局。二是推出落实操作新机制。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列出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5项18条“正面清单”,打通业务操作和性质认定等方面“最后一公里”。三是建立规范司法新机制。着力构建“亲”“清”检企关系,制定了《天水市检察机关“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十条禁令》,严格约束和规范干警行为,并要求慎重发布涉及民企案件信息,避免“办了一起案子,砸了一块招牌”。
坚持“服务跟着需求走”,提供精准便捷检察服务
一是“点对点”直接联系。牢固树立“走近企业才能服务企业,直面问题才是有效对接”理念,两级院深入开展“百人进千企”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活动,全市600余名干警“点对点”联系企业749家,摸排涉企线索174条,两级院党组成员挂牌督办线索34条。二是“面对面”深入交流。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代表、民营企业家等128人参加,共征求到有关企业发展的意见建议30余条,全部分解到相关业务部门落实。依托“两微一端”及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助企惠企绿色通道,接受法律咨询300余次。为企业家征订《检察日报》70余份。三是“实打实”解决问题。针对企业反映的融资难、部分小微企业欠账难收回、征地拆迁困难等问题,分门别类收集梳理。在办理中对涉检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对其他方面的诉求也尽力推进,按程序流转相关职能部门处置,受到民营企业的一致好评。四是“心连心”共渡难关。实行检察官定点联系制度,疫情期间两级院检察长主动走访企业,深入调研生产一线,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针对金恒房地产开发公司农民工返岗难的情况,秦安县院积极与该公司对接,动员80余名工人复工,督促支付复工农民工工资550万元,并联系金融机构在一个月内为该企业发放贷款,帮助企业渡过了难关。
坚持“保障跟着办案走”,切实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在受案的“入口”环节,坚持强化基础工作。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对源头信息填录的管理,加大对涉民企案件数据核查力度,保证真实准确。在打击刑事犯罪环节,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欺行霸市、强揽工程、非法拘禁等犯罪.充分发挥侦查活动监督和立案监督职能,规范司法行为。在批捕起诉环节,用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的民企负责人慎用强制措施,起诉前层报省院审查,严把案件质量。麦积区院在办理闫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中,充分考虑企业负责人认罪悔罪等情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该企业正常运营,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贡献力量。在羁押必要性审查环节,认真细致开展工作。针对企业家广泛关注的羁押期间权益保障问题,对在押的11名民营企业负责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综合考虑社会危险性、认罪认罚态度等,对符合条件的1名民营企业主在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层报省院变更强制措施,使其名下多家企业得以恢复运营。在民事检察环节,充分发挥对审判活动的监督职能。聚焦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案件,加大民事裁判监督案件办理力度。在公益诉讼检察环节,积极稳妥办理涉企案件。张家川县院在走访中发现,县工信局对涉嫌破坏环境的“土小企业”一律关停,检察机关向县工信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27家“土小企业”全面整改,同时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推动县政府出台《张家川县“土小企业”清理取缔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在保护环境的同时促进了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天水在线编辑:康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