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深化家庭道德文明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群众、家庭传承和践行良好家风家训,推动全市形成家风好、民风纯、党风正、政风清的良好氛围。市妇联、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传家训 树家规 扬家风”优秀家风家训家规征集活动。
一、征集主题
“传家训 树家规 扬家风”
二、征集时间
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
三、征集对象
面向全市征集,以家庭为单位。
四、征集内容
1.家训家规格言。既包括代代相传的家风家训、古语俗语中的治家格言,也可以是自己总结创作的家规,可以采取格言、对联、诗词、警句等多种形式,内容要贴近生活,健康向上,字数100字以内。
2.家风家训故事。可以用发生在长辈或自己身上的典型事例、亲情故事来阐述,可以选取家国情怀、修身立德、诗书传家、勤俭持家、孝老爱亲、清正廉洁等其中一个或几个方面。内容真实,思想健康,情感真挚,便于传讲,题目自拟,字数1000字左右。
3.其他。书画、照片、剪纸、微视频、微动漫等形式均可,要求紧扣活动主题,围绕家国情怀、修身立德、诗书传家、勤俭持家、孝老爱亲、清正廉洁等方面。微视频、微动漫片长控制在3分钟内,视频格式为mpg或mov、wmv、mp4,不低于720P(1080×720)。
五、评选办法
由活动评审委员会评选出优秀获奖作品。优秀家风家训格言编印宣传册,获奖书法作品集中展览,获奖家风故事、微视频动漫在市级相关媒体平台展播。
六、参与方式
作品征集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参与者可向县区妇联投稿,也可向市妇联直接投稿。县区妇联收集作品后送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咨询电话:0938-8630456
邮箱:tsfletb@163.com
七、其他事宜
1.作品不得抄袭、套改,须保证原创性、合法性,凡涉及抄袭及著作权、版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2.活动进行过程中,主办方有权对所有作品进行部分或全部复制、修改、展示、印刷、出版或其它形式的使用或发布,不另付稿酬。
3.征集作品统一填写《天水市优秀家风家训家规征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