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抓党建、促管理、优服务、提水平”的工作要求,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以信息化建设为核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各项业务计划指标和工作任务都有新突破。截止2020年8月底,全市2134个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14万职工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归集扩面工作又有新进展。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切实做好政策落实。2020年3月出台《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农业转移人员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凡具有天水市户籍的农业转移人员或取得本市《居住证》的非常住人口,年龄已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在本市稳定就业,有合法经济收入的农业转移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是分层分类,有序推进归集扩面。对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进行上门走访,加强对用人单位法人的法治宣传,促使其提高认识,做到应建尽建;对已经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实施“应缴尽缴”政策,下达催建通知,要求全体在岗职工尤其编外聘用人员要纳入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对发生合并、撤销、破产、解散、改制等情形单位实施“变中求稳”政策,督促其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对有经济能力但却不按规定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实施“足额缴存”政策,督促其补足缴齐;对因经济困难无法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实施“缓减缴存”政策,并跟踪调查其经济效益波动变化情况,一旦经济好转督促其按规定比例缴存。
三是突破重点,逐步拓展惠民规模,为推进扩面工作提供措施保障。调整归集政策,采取低门槛进入、逐步到位的办法。针对困难企业,允许部分职工以最低缴存比例和基数先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待效益好转后,再逐步提高;放宽提取条件,在开展购买、建造、大修、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同时,开展新就业大学生和灵活就业人员、农业转移人员等低收入群体租赁住房支取业务,解决住房困难;制定贷款倾斜政策,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购房,首套房贷款实行三成首付比例,执行基准利率,同时,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贷款金额的18倍后,可一次性提取夫妻双方剩余公积金余额。
四是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借助报纸、电视台、中心网站、地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展示工作中的新举措,以政策优势和高效服务吸引广大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农业转移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五是规范流程,提升服务水平。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审批手续,做到应建尽建,防止漏缴、少缴、保证缴存比例和基数符合标准,确保公积金准确、及时记入职工个人账户,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深化“四办改革”推行“不来即办”服务,对缴存单位会计人员进行了多次集中培训,提升了网上业务办理水平,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路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