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水市纪委关于
在全市开展“抓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驻市有关单位党组(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经市委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抓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专项行动,大力整治吃拿卡要、中梗阻、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坚决查纠各类不正之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当前,我市正处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落实 “六稳”“六保”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刻,部分部门单位和干部职工在作风方面暴露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发展形势极为不符、对各项事业极为不利,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形势,把握大局,深刻认识到干部作风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切实增强推进作风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思想统一到市纪委开展“抓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上来,主动扛起推进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查纠作风顽疾,通过转作风来促政风、强党性,进一步增强行政工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明确任务,靠实工作责任
这次专项行动,从7月下旬开始到10月底结束,重点围绕公共服务、办事环节、事项审批、项目资金、材料文风、干部作风等方面,查纠“四风”反弹、“吃拿卡要”、“冷拒横推”、不作为乱作为、滥用权乱用权、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及“中梗阻”等作风问题。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要发挥专项行动的牵头抓总作用,做好动员部署、明查暗访、线索核查、通报曝光、整改落实等工作;及时组织召开推进会、通报会,协调解决专项行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广开渠道受理一批群众举报、突出重点严查一批问题线索、狠抓典型曝光一批违纪案例、对症下药整治一批顽风痼疾等方式,有力有序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天水市“抓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排,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专项行动工作,认真扎实开展作风问题自查,积极提供作风问题线索,配合工作组做好作风问题查纠,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各县区要坚持与市级同步,通盘谋划,及早安排,组织实施好本县区作风整治专项行动。
三、统筹推进,确保取得成效
坚持把“抓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专项行动与落实“六稳”“六保”决策部署、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与精准实施政治监督工作结合起来,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研督导反馈问题整改、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一体研究、一体部署,集成分类、统筹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互促互进。要充分发挥天水纪检监察网、清风天水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作用,加强作风教育宣传和舆论监督,跟进宣传专项行动进展及成效,及时通报曝光违规违纪等反面典型,形成震慑作用,产生倒逼效果。要关注和回应社会关切,千方百计解决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推动各项作风纪律要求落实到位,以务实高效的作风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以业务工作的成果检验作风建设的成效,确保“抓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件:
天水市“抓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市委部署要求,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纠各类不正之风,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抓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规定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公共服务、办事环节、事项审批、项目资金、材料文风、干部作风等方面,通过投诉举报、明查暗访、通报曝光等方式,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纠“四风”反弹、“吃拿卡要”、“冷拒横推”、不作为乱作为、滥用权乱用权、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及“中梗阻”等违纪行为,着力解决当前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推动各项作风纪律要求落实到位,干部作风持续好转,行政效能切实增强,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查纠重点
(一)严查公共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重点查纠公共服务领域部门单位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为本单位、小团体或个人谋取私利;违规发放津补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变相公款旅游和吃喝;乱收费、搭车收费、不合理收费;接受服务对象宴请招待,收受礼品、红包等;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校外有偿补课;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材料等;开具处方要求病人到指定药店购买药品;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违规开具虚假诊断证明;药品采购不合规,收受供货方钱物或其他好处;发布虚假医疗广告、有偿转诊、科室出租承包等;违规使用、挪用和骗取套取新农合基金、医保基金;医疗报销手续多、审批周期长、发放资金慢;通信金融行业设置霸王条款、消费陷阱,搞指定服务、强制服务、搭售服务,进行捆绑收费、分解收费、隐性收费等问题。
(二)严查办事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重点查纠办事权限、办事内容、办事流程不公开,办事环节多、程序多、手续多,“接放管服”落实不到位,要求开具奇葩证明,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能办的事情无故拖延、不能办的事情暗箱操作,违规收费或开具不正规发票,接受办事对象宴请招待,收受办事对象礼品、土特产等,以权谋私谋利、拿权做利益输送和利益交换,乱用权、滥用权等问题。
(三)严查事项审批中存在的问题
重点查纠事项审批权限明放暗不放,仍以核准和备案方式“放事不放权”,或一放了之、放弃监管;规避网上办理,事后违规补办补录;联合审批中牵头部门组织不力,相关部门互相推诿,效率低下,吃拿卡要;事项审批工作人员态度冷漠、生硬,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不落实,办事人员两头跑、反复跑;指定中介机构参与事项审批,指定产品,从中收取提成或回扣,谋求部门和个人利益;强制事项申报单位、个人参加协会、培训、评比、展览,摊派订阅报刊等问题。
(四)严查项目资金中存在的问题
重点查纠各类资金拨付、管理、使用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重复、虚假申报,恶意套取、骗取项目资金,或已批复的项目未及时组织实施,造成资金闲置浪费;资金多拨、少拨、迟拨,或不按照程序、要求和时限拨付;资金滞留延压、截留挪用,或者随意调整资金使用计划、改变资金用途、扩大支出范围等;有关部门或关键岗位人员在资金分配、审核、拨付、管理等环节中索要回扣、好处费、红包等问题。
(五)严查材料文风中存在的问题
重点查纠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研讨交流材料等在网上下载,粘贴拼凑、移花接木、简单包装;奉行“拿来主义”,“偷梁换柱”,把他人或自己以前的材料稍作修改即上交应付;找人代笔,自己不看不改,只签字署名;材料内容失真,大话套话满篇,堆积拼凑,把没有干的写成干过的、把正在谋划的写成已经实施的;数据不准、不实,随意夸大或零头凑整,甚至虚假,按照需要编数据、花样翻新造数据;材料篇幅过长,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精简控制字数;重要材料文稿把关不严,错字满篇,语句不通,格式错误,逻辑混乱等问题。
(六)严查干部作风中存在的问题
重点查纠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淡薄,政策理论水平不高,组织观念淡化,纪律约束松弛,存在精神懈怠和能力危机,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有所抬头;“六稳”“六保”决策部署落实不着力不到位,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统筹推进不力,顾此失彼;执行落实上级政策有选择、打折扣,能推则推、能拖则拖,甚至中梗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部门、个人利益至上,缺乏全局观念、服务意识和协作精神,各自为政,闹无原则纠纷,影响班子团结和事业发展;作风“飘浮虚”“庸懒散”,工作中推诿扯皮、拈轻怕重、“冷拒横推”,做官不谋事、邀功不实干、揽权不担责;言行不一、表里不一,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对党不敬畏、对组织不诚实;不积极进取,不主动作为,得过且过,精神不振、暮气沉沉、安于现状等问题。
三、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20年7月下旬开始,至2020年10月底结束,共分安排部署、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7月中旬—7月下旬)。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汇报市委主要领导同意后进行安排落实;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整治任务,靠实工作责任;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开展专项行动业务培训,提前着手排摸问题线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上旬—9月下旬)。全市各部门单位开展作风问题自查工作,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各工作组深入全市各部门单位进行明查暗访,纠正和整治一批作风问题,特别是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比较集中的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整治力度,狠抓反面典型,形成震慑作用,促进干部作风和营商环境持续好转。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上旬—10月下旬)。召开专项行动汇报会,对专项行动进行阶段性总结,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梳理归纳经验做法,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由集中整治转向日常性、常态化、长期性监督检查,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持续推进作风建设。
四、方式方法
(一)广开渠道受理一批群众举报。畅通电话、网络、来访、来信等信访举报投诉渠道,24小时值班值守信访监督举报“12388”专线电话,在天水纪检监察网等媒体开通作风问题在线举报留言功能,设立举报信箱,指定专人负责受理群众来访,多途径、多方式接受群众举报投诉,提高专项行动的社会知晓率和民众参与度。
(二)突出重点严查一批问题线索。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公共服务、事项审批、办事环节、文风作风等突出问题,采取“四不两直”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明查暗访。对群众集中投诉反映的突出问题,深查严纠、直查直办。
(三)狠抓典型曝光一批违纪案例。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期间,通过天水纪检监察网、清风天水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及时通报曝光一批重点人、重点事,形成震慑、以儆效尤,警醒广大干部职工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四)对症下药整治一批顽风痼疾。坚持即知即改、精准问责、注重实效的原则,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大部分人、执纪问责少部分人,对屡教屡犯、不知悔改、问题严重的,深挖根源、快查严办,彻底整治作风顽疾,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按照市纪委统一安排部署,把专项行动作为推进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迅速行动起来,细化内容,强化措施,深化自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专项行动的牵头抓总、统筹推进、督促落实,协调解决专项行动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相关单位要明确整治任务,把握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有力有序推进整治任务落实。
(二)敢于执纪问责。作风督查工作组要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原则,严格对照专项行动内容,围绕查纠重点,把握工作要求和方式,善于查找问题,敢于纠正问题。遇到拿不准的问题,要主动向业务主管部门请示汇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开展核查,提出处理意见;对违规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做到正风肃纪、溯源清流。
(三)严守工作纪律。各工作组成员必须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严于律己,认真履职。要规范检查流程,加强对证据的保护、提取和运用,依纪依法查处问题,做到有理有据、准确得当。要葆守工作内容,不得泄露问题线索或需要保密的事项,不得向被检查单位或相关人员通风报信,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接待或宴请,不得接受礼品、红包、土特产等任何钱物。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四)做好沟通衔接。各部门单位要本着对单位和事业负责态度,及时向工作组举报报告有关作风问题,积极配合工作组做好问题查纠、线索核查等工作。市纪委各相关室部要加大业务指导和协作配合力度,及时处理工作组移交的有关问题线索。各县区纪委监委要及时与市纪委监委沟通衔接,同步组织实施本县区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并按照要求做好问题查处、材料报送、经验总结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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