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中院发布《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使用互联网法庭审理民事、行政案件规范(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确保互联网法庭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依法规范有序进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天水中院结合全市法院审判实际,形成13条规范。
《规范》对互联网法庭审理案件的适用范围,网上立案、义务告知、预约通知、审判场所、设备准备和技术支持、身份确认、举证质证、庭审笔录、特别告知事项等互联网法庭审判程序都做出了详细的要求和规范。《规范》切实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审执工作依法科学有序开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维护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