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天水市纪检监察系统闻令而动,积极履行政治监督职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抓部署。1月22日,省纪委印发了《关于加强责任监督督促做好疫情防控和救治等工作的通知》,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批示和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作出专门安排,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郝觉民同志就贯彻落实省纪委《通知》精神作出批示,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靠实工作责任,做好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抓好本单位本辖区内的防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1月30日,中央纪委《关于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当日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作出具体安排。同时,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学习强国》《甘肃党建》和微信工作群、钉钉办公软件等平台,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安排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防控疫情头等大事上来,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政治高度,挺身而出,深入一线,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抓保障。为做好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疫情防控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1月23日,市纪委监委成立疫情联防联控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县区纪委监委也迅速成立疫情联防联控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强化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和推动。1月31日上午,市纪委监委疫情联防联控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及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研究部署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贯彻落实措施。
建立应急制度抓值守。1月23日开始,市纪委监委建立并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逐级零报告制度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定时定点值班,及时接收省纪委监委、市委市政府有关通知,收集汇总各县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及市留置场所服务中心疫情防控情况报告,并向省纪委监委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告当天情况。各县区纪委监委同步建立值班值守制度、逐级零报告制度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上下沟通顺畅,信息报告及时。
强化监督检查抓落实。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做到监督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督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认真落实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工作责任。1月25日,市纪委监委抽调7名干部,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利用两天时间对7个县区联防联控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1月28日,市纪委监委专门要求各县区纪委监委对联防联控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各县区纪委监委分别成立督查组,有序对乡镇和部门(单位)防控措施和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同时,市纪委监委明确由机关五个监督检查室分别包抓各自联系的县区纪委监委和市直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督促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县区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对本县区和监督的部门(单位)联防联控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疫情防控任务不落实、相互推诿、值班失守以及党员干部不作为、消极懈怠、畏难退缩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
制定工作预案抓防护。疫情发生后,市纪委监委在强化联防联控监督工作的同时,认真落实自身防控责任,通过微信工作群及时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提醒和指导,督促提高防护意识,保持高度警惕,不外出不聚集,采取科学防控措施。特别是按照省纪委要求,制定了留置场所防控和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进行日常消毒、体温监测、室内通风,加强人员出入管控,与市中医医院建立疫情诊治应急绿色通道。1月31日下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郝觉民对留置场所防控情况进行了现场查看,对严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全力做好留置场所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