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临时调整疫情防控期间
全县医疗保障业务经办方式的通知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避免春节后医保服务大厅因人员密集引发交叉感染,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结合市医疗保障局通知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部分医保业务经办临时调整如下:
一、公共基础业务
(一)城镇职工基数核定
用人单位基本医疗生育保险人员增减、基数申报、信息查询、基础信息修改、缴费记账等相关基数核定业务可采取电话、QQ或传真申报的方式受理,具体可在秦安县基本医疗基数核定QQ群(252531108)中咨询申报,无法申报的可在防控期结束后一次性申报;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数核定业务,在防控期结束后申报缴费。
机关事业单位业务办理联系人:
张 敏 18793835506 邵庆芳 18794178082
企业、垂管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业务办理联系人:
邓小荣 13993863015 张斯亮 13150063095
固定电话:0938-6481422
传 真:0938-6520952
(二)城镇职工转移接续业务
因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可随时办理,且无时间限制,如非紧急需要,建议防控期结束后办理。如急需办理可由参保单位业务经办人员或参保职工本人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业务。
机关事业单位业务办理联系人:
张 敏 18793835506 邵庆芳 18794178082
企业、垂管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业务办理联系人:
邓小荣 13993863015 张斯亮 13150063095
固定电话:0938-6481422
传 真:0938-6520952
(三)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按照就近原则,2020年新参城乡居民通过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向户口所在地镇政府或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进行参保登记。
联 系 人:高亮亮 13679389158
固定电话:0938-6520952
传 真:0938-6520952
二、就医备案业务
1.异地就医备案(含生育备案),可采取电话提供相关信息、微信或传真提供相关资料图片的方式进行办理。
联 系 人:周晓丽 13993818368
王 卉 13993894283
固定电话:0938-6520952
传 真:0938-6520952
2.特殊门诊备案管理,由镇卫生院(卫生分院)将认定后符合条件的电子版花名册统一上传至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备案管理,确保参保患者取药和就医不受影响,防控期结束后补报纸质版相关资料。
联 系 人:高亮亮 1367938915
固定电话:0938-6520952
传 真:0938-6520952
三、直报定点医疗机构费用审核
直报定点医药机构暂停报送纸质审核资料,实行线上审核。
城镇职工医疗费用审核联系人:
宋碧应 15025980468
固定电话:0938-6481422
城乡居民医疗费用审核联系人:
刘耀东 15009388488 杨民春 15352223896
康劭雪 13649382182 马应兰 15097269583
固定电话:0938-6481311
四、异地非直报医疗费用报销
因本人未及时备案或社保卡信息读取错误、就医数据传送失败等情形不能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员,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建议防控期结束后按原渠道进行报销。
城镇职工医疗费用报销联系人:
宋海龙 13689418718 杨秦花 15120598968
固定电话:0938-6551380
城乡居民医疗费用报销联系人:
高婷婷 15193821266 马应兰 15097269583
固定电话:0938-6481311
五、医疗救助审核
按原渠道进行相关资料收集,建议防控期结束后办理。
联系人:蔡晓忠 13689419025
六、医疗费用联网信息维护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及时办理联网结算手续,如发生信息有误等情况及时联系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确保及时联网结算。
联 系 人:高亮亮 13679389158
固定电话:0938-6520952
传 真:0938-6520952
七、注意事项
确因特殊需要现场办理业务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经相关检查后方可进入大厅,在窗口进行业务办理。
秦安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