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天政发〔2020〕6号
省政府:
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38项,其他事项4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削减为179项,减幅达83.09%。编制印发《市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和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办事指南》,行政许可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三分之一以上,办事环节统一简化为“受理、审查、决定”三个环节。以“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全面推行“四办”改革和“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完成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认领和六大类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编制审核等工作,市级部门认领政务服务事项1209项,秦州、麦积两区分别认领2150项,五县分别认领2333项,2019年7月上线加载录入六大类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市级共编制、切换实施清单576项。扎实推进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建设,市级部门保留非涉密权力事项4330项,责任事项30833项,追责情形37978项。开展证明事项清理,保留市级政府部门、单位证明事项267项,群众和企业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二)全面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调整、下放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全市审批项目1319个,市级审批项目67个,占全市审批项目的5.08%。印发《天水市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重要事项流程图》,明确联审联批事项范围,设立联审联批服务窗口,开通审批服务绿色通道,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2019年召开项目交办会33次,联审联批项目33个。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优化审批流程,将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施工许可证核发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
(三)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4种管理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其中:直接取消审批2项、审批改为备案1项、实行告知承诺19项、优化准入服务84项,办理“证照分离”营业执照3506份,有效破解了“准入不准营”难题。持续压缩审批时限,企业登记注册2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积极推进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为新设立和存量企业全部生成了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全程电子化营业执照565户。
(四)着力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实现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施双随机抽查检查351批次,抽查各类主体7135户;强化经营异常企业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动态管理,全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235户(次),移出469户(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93户。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向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录入推送行政行为信息13.78万条。不断强化民生服务领域价格监管,集中开展电网和转供电环节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重点检查,电网企业清退电费97.81万元,369家转供电主体清退电费45.56万元,涉及终端用户1.78万户;强化对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检查医疗机构196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2件;持续加大涉企收费检查力度,查出违规问题7个、涉及6家涉企收费单位,违规金额84.44万元。
二、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行政体系日益完善
(一)扎实开展市政府立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立法法》和《甘肃省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组织实施《天水市人民政府立法计划》,结合天水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实际,积极稳妥开展立法工作。完成《天水市城区引洮供水工程设施保护条例(草案)》的调研论证、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等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立法项目建议,将《天水市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和《天水市养犬管理条例》作为2020年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天水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天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有效期、“双报备”“三统一”制度有效落实。印发《天水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按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对县区和市政府部门报送备案的1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准予备案登记12件,对存在问题的4件提出了纠正意见,向社会通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开展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和专项清理工作,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2件,废止2件,修订4件,有效期届满失效5件。实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常态化动态化信息化管理,适时公布市政府现行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明显提升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认真落实《天水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天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2019年,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14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18次、常务会议16次、市长办公会议40次、市政府专题会议18次,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经济社会发展事项,广泛征询收集公众意见。在市政府网站设立规范性文件公告公示栏,对文件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全市评估各类重大事项1397项,准予实施1395项,暂缓实施2项。
(二)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涉法议题,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予审议。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积极参与政府信访接待、重大事项法律咨询、重大决策法律论证等活动,对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大决策涉法事项,重点在脱贫攻坚、污染防治、风险防控、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等方面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办理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涉法事务163件。严格落实《天水市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市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专业优势,组织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为市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47件(次),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市政府对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和市公共租赁住房两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了后评估。县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同步推进,全市评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4项。甘谷县对《甘谷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实施情况和新兴中学道路拓宽改造工程进行了评估。清水县对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和公共租赁住房工作进行了评估。市、县区政府依据评估情况,对决策内容调整完善,确保了行政决策的实施效果。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管,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加强
(一)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印发《天水市深化市场监管等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整合市、县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等五大领域执法机构相关职能,科学设置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各领域执法力量全面加强。探索试点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在武山县洛门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中,成立洛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以镇政府名义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2019年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单位向市公安局移送案件13件。
(二)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开展全市第五轮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考试、证件管理、信息查询等网络化动态化管理。通过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系统审核提交行政执法人员信息9000多条,组织市、县区6736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考试,5308人通过考试,通过率78.8%。办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169个,行政执法证2008个。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甘肃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工作推进会,加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通过“信用中国(甘肃)”信息公示栏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108724条,通过新的执法公示专栏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8825条。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备案制度和季通报制度,市、县区行政执法机关备案重大执法决定545件。
(四)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组织开展年度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在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广泛自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了抽查。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自查案卷18844宗,市、县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抽查1141宗,通报表彰了案卷评查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工作,各县区及有关部门报备指导案例57件,市政府选辑公布涉及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领域的指导案例10件。
六、强化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和司法监督。坚持党的领导,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充分吸纳政协意见,办理答复人大代表意见建议242件、政协提案265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市政府向省政府和市委、市人大上报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依法依规配合监察机关开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依法履行诉讼义务。召开全市行政应诉工作会议,梳理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整改要求,通报全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情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07件,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承办行政应诉案件14件。
(二)加强审计专门监督。积极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财政预算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政府重点投资项目、民生资金、国有企业资产经营、精准扶贫等领域的审计监督。对甘谷县、秦安县、张家川县、麦积区2019年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重点审计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优化营商环境、污染防治、减税降费、“六个稳”等5个方面内容,抽查项目112个,涉及52个政府部门和单位。对秦州区、武山县、清水县2018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对秦州区、麦积区、秦安县、武山县、清水县、张家川县2018年度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2019年完成审计项目408项,占年初计划的145.9%,提出审计建议893条,上报审计要情19期。
(三)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及职能部门网站均开设政务信息公开专栏,面向社会公布取消、调整和下放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理结果等。不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精准扶贫脱贫、生态环境保护等15个领域50个分项信息。在市政府网站“两案办理”专栏公开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提交政府系统承办的207件人大代表建议和233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作用,在优化营商环境、征收拆迁、棚户区改造、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中,正确处理保障公民个人权益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关系,依法积极稳妥办理了一批复杂、敏感、涉众性行政复议案件。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1件,受理59件,其中市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1件,受理19件,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行政复议案件6件。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3份。推广使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录入122件行政复议案件办案信息,录入数量在全省排名第三。
(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委员会2791个、人民调解员11400名。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共建成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57个。认真学习借鉴“枫桥经验”,重点排查化解重大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全市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0173件,调解成功9918件,调解成功率97.5%,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东关派出所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优化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建成7个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1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22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广大群众享受到了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
(三)全面加强信访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常态化制度,市、县、乡三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1826批次,包抓化解重点信访事项276件,重点信访问题得到有效妥善化解。大力推进阳光信访,全市网上信访系统覆盖510个部门、单位,实现市、县、乡三级应联尽联,信访事项录入率100%,按期答复率91.3%。持续推进法治信访,依法分离涉法涉诉信访事项25件,运用简易程序办理信访事项40件,律师参与接访21批次、化解信访积案5件、提供法律咨询40多人次。
(四)积极化解劳动纠纷。紧盯农民工工资支付、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人事考试以及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等领域,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仲裁调解等手段,积极化解劳动纠纷,有效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市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867户,受理办结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投诉案件80件,为930名农民工追回欠薪等收入1289.15万元。欠薪案件、拖欠人数、涉及金额等主要指标均明显下降,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等四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全面达标,全市未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恶性事件,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八、注重学习宣传,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一)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宪法法律法规纳入市行政学院主体班培训内容,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多次为培训班学员讲授辅导。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市、县区政府举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活动56次,法治专题讲座16场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习法律法规7次;举办以“全面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践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宪法实施”为主题的政府系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两期。秦安县、甘谷县等6个县区开展了县区长法治专题讲座,听取讲座的政府工作人员累计达1000余人。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和党校、行政学院等培训机构将综合法律知识纳入干部培训内容。结合全市第五轮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组织全市9000多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专业法律知识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印发《关于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的通知》,开展全市国家机关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组织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工作人员参加行政庭审旁听活动。秦安县组织开展了31个行政执法单位、17个乡镇参加的法治政府建设知识竞赛。
(三)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指导性目录。加强宪法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学宪法、讲法治”访谈活动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全市组织集中宣传活动7场次,宪法宣誓15场次,集体诵读宪法28场次。开展法治扶贫“十项行动”,组织“精准脱贫法治大讲堂”8场,培养贫困村“法律明白人”2770人。创建培育全国法治县(区)先进单位4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个,建立法治文化广场和法治宣传图书室。坚持以“法律八进”为载体,大力推进普法工作向多领域深层次开展。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5”世界环境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大力宣传维护国家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以及精准扶贫、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大媒体普法宣传力度,在天水电视台开办《周末说法》栏目,播出96期。
九、加强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有效落实
(一)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县区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印发《2019年天水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等文件,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见效。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考核。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组织开展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和宪法学习宣传实施专项督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严格落实目标责任考核,印发《2019年天水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标准》,实行单独考核,有力促进了工作任务落实。
(三)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根据《甘肃省开展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认真对标《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市政府申报创建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示范市”,秦安县政府申报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开展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培育行政执法示范单位16个。
2019年,我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部分县区、部门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统筹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力度不够,措施落实还不到位;“放管服”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政务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的渠道仍需不断拓宽;部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有效发挥不够;一些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有差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力度还不够,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深度融合不够;一些县区和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工作人员思想认识、知识储备、工作能力等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2020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职尽责,抓紧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各项目标任务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稳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不断优化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二是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质量,健全立法工作机制,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强化备案审查和纠错,推动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三是认真落实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及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等制度,全面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甘肃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甘肃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不断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推动全市各级政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和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加强行政机关层级监督,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六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信访等工作,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大力发展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加强市、县、乡(镇)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全面提高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效。七是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八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责任考核,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责任事项约谈和挂牌督办试行办法》《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违法行政问题线索调查核实转交试行办法》,强化制度约束,严肃责任追究,促进依法行政,全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特此报告。
天水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