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一路走来,我们都是追梦人!
回眸2019,
我们抓办案、提质效、谋发展。
我们下基层、入企业、访群众。
回眸2019,
我们脚踏实地、改革创新。
我们拼劲全力、无所畏惧。
回眸2019,
我们戮力同心,守护公平正义。
回应民生关切,彰显检察温度。
2019,有太多关键词,
下面,
就让我们一起来细数
2019年天水检察工作的大事……
2019年2月26日 天水市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18年度平安天水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市检察院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扎实推进平安天水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为平安天水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2019年2月27日 天水市检察机关办理的2件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案件,2件案件被评为全省优秀案例
市检察院办理的罪犯刘某某减刑监督案、秦州区检察院办理的罪犯史某某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监督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精品案件”。甘谷县检察院办理的1件收押精神病人监督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建议案件优秀案例”、秦安县检察院办理的1件看守所医务人员未达法定人数监督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纠正违法案件优秀案例”。
2019年3月7日 天水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被市妇联授予“天水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积极探索,忠诚履职,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优良的工作业绩和良好的办案效果,在市妇联组织的“唱响礼赞新中国 巾帼奋进新时代——天水市庆‘三八’表彰典礼”活动中被授予“天水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2019年3月27日 天水市检察院机关党委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2018年度机关党建目标管理先进党组织
市检察院机关党委坚持“一引领、六创新、两提升”,狠抓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突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着力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不断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机关党建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2019年5月21日 麦积区检察院远程提审系统正式投入使用
麦积区检察院远程提审系统是该院“智慧检务”工程之一,通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即时通讯,实时同步传输双方画面和音频,达到线上“面对面”讯问效果。
2019年5月31日 天水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完成
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捕诉一体”办案机制规范运行,共减少内设机构43个,减少44.4%,机构和人员更加聚焦主责主业。
2019年8月19日 天水市检察院余为保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张家川县检察院马建荣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打 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先进个人”
省检察院对在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检察干警进行表彰,其中,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余为保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张家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马建荣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先进个人”。
2019年8月30日 天水市检察院出台《天水市检察机关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十条禁令》
市检察院联合市工商联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走访昊峰集团等520余家民营企业,共摸排涉法问题和影响发展的重大问题138项,27项疑难复杂问题经挂牌督办已全部办结,其他问题已按管理权限全部移送。着力构建“亲清”检企关系,制定出台《十条禁令》,从干预企业经营、接受各类馈赠、包庇犯罪、插手案件等10个方面对检察干警行为进行明令禁止,严肃全市检察机关“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纪律,确保专项行动规范开展。
2019年9月20日 麦积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19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麦积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宣传工作,形成了检察长总体抓、分管副检察长亲自抓、各部门紧密配合的联动机制,通过多种措施不断拓宽宣传渠道,2019年制作完成专题片3部、宣传片1部、微电影1部,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信息200余篇,在新媒体平台发布检察信息1.8万余条。
2019年9月29日 天水市检察院出台《天水市检察机关全面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规范适用标准和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共计28条,根据赋予检察官权力清单大小,从刑事案件介入侦查(调查)、批捕、起诉、审判的全过程,区别案件不同类型和办理阶段,从检察官联席会议把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检察长或检察长审批、外部监督等方面对检察官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的权限进行了规范,统一了适用标准。
2019年10月16日 清水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县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意见(试行)》
《意见》明确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创新建立了羁押必要性审查重点案件提示单制度和风险评估制度,强化了审查建议刚性,着力解决此项工作中存在的沟通机制不畅、建议缺乏刚性等问题,提升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采纳率。
2019年10月22日 清水县检察院高恒荣获全国检察机关第二十二期司法警察骨干培训班比武竞赛综合成绩第一名
清水县检察院司法警察高恒,经过激烈角逐,最终获得全国检察机关第二十二期司法警察骨干培训班比武竞赛综合成绩第一名、警务基本技能擒敌拳科目第二名、警务基础理论知识竞赛第三名。
2019年10月28日 天水市检察机关宣传工作获市委政法委表彰
天水市委政法委召开政法宣传工作专题会议,对市检察院等6个先进单位和程璐等1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其中,市检察院、麦积区检察院和秦安县检察院被授予“全市政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麦积区检察院苏丹、武山县检察院孙玉凤和甘谷县检察院尉鹏祥被授予“全市政法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019年11月4日 麦积区检察院办理的麦积区渭河河道非法建筑影响行洪安全案被评为“甘肃省检察机关‘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麦积区检察院在该案办理过程中,针对职权交叉的多个行政机关,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形成监管合力,并通过公开宣告方式向相关行政机关送达检察建议,促使其依法清理辖区内占用河道的非法建筑,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2019年11月15日 天水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建立值班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从建立认罪认罚案件律师值班制度、值班律师人才库、明确派驻值班律师工作职责和方式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全市检察机关12309检察服务中心均已设立值班律师工作岗,进一步保障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全市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率。
2019年12月27日 天水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文某与甲物资批发部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检察议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典型案例”,朱某某与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的提请抗诉报告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优秀法律文书”
在省检察院组织的“全省民事诉讼监督典型案例、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中,市检察院办理的文某与甲物资批发部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典型案例”,清水县检察院办理的朱某某与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的提请抗诉报告书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优秀法律文书”。
2019年12月27日 秦安县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新媒体平台建设奖”,“秦安检察”头条号被评为“全国检察头条号二十强”
2019年度政法新媒体峰会上,检察日报社正义网主办的2019年度“两个一百”全国优秀检察新媒体评选活动中,秦安县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新媒体平台建设奖”,“秦安检察”头条号被评为“全国检察头条号二十强”。
2019年12月30日 张家川县检察院办理的张家川县李某某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评为“2019年甘肃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案例”
该案的成功办理,充分体现了天水市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一方面强化刑事打击力度,另一方面运用民事公益诉讼职能,确保受损生态能够得到有效恢复。
2019年12月31日 天水市检察院、秦州区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评为“2019年度全省检察理论研究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多篇优秀论文获省检察院表彰
在省检察院召开的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暨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座谈会上,市检察院、秦州区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评为“2019年度全省检察理论研究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张力、魏秀成、坚斌、高利娜、李文博、李佳宁、温斐斐7名同志撰写的优秀论文获省检察院表彰。
(天水在线编辑:康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