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8日,天水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32名常委会委员对该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发魁汇报了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自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天水市检察机关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3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89件,其中环境资源领域261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9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6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3件。提起诉讼3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0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件,民事公益诉讼3件。通过办案恢复耕地2478.42亩,清除各类垃圾及固体废弃物5428吨,治理恢复被占用水源地1251亩,清理河道190.2公里,整治污染环境企业9家,督促查处假冒伪劣食品580千克、无证个体诊所152家,依法没收无证经营药品481种。
因公益诉讼工作成效显著,市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先进集体;原民事行政检察处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称号,并荣立集体二等功,部门负责人孙洁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3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公益诉讼工作先进个人。清水县检察院诉县住建局不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秦州区检察院诉姚某某、何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十大典型案例。
天水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补强短板弱项,从四个方面加强和改进公益诉讼工作:一是拓展线索渠道。组织各县(区)检察院开展符合当地实际的专项行动、开展“等”外领域探索和个案探索等方式,扩大监督领域。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全方位、多渠道、广领域宣传公益诉讼工作,提高公众认知度。三是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改变基层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力量薄弱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素能培训、岗位实训,提升履职能力。四是加强沟通协调。加强同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广泛凝聚保护社会公益、促进依法行政的共识与合力。
(天水在线编辑: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