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19年第3季度环境监测及国控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结果
备注:1、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采用自动监测,监测指标为SO2、NO2、PM10、PM2.5、O3、CO,监测结果为工况下数值。
2、受水源地地质状况的影响,甘谷县总硬度、硫酸盐项目超标;秦安县总硬度、氯化物、硫酸盐、钠项目超标。
3、国控重点企业是指国家重点监控的企业,共有天水市污水处理厂、天水市污水处理厂麦积分厂、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甘谷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监测频次为半年一次,第三季度未进行监测。
(天水在线编辑: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