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天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我市今年第二季度环境质量状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二季度,全市优良天数比例为95.6%,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优良天数87天,较去年同期增加1天。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全市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45微克/立方米、19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8.2%、13.6%。天水市东部、西部、武山县以及清水县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均达到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受水源保护区地质结构等因素影响,秦安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超标,甘谷县总硬度、硫酸盐超标。张家川县水源地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