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
——天水市检察院专题研究公益诉讼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座谈会会议精神,做好全市公益诉讼工作,为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再添措施、再鼓干劲。8月16日,天水市人民检察院专题研究公益诉讼工作,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戴金旺主持会议并讲话,各县(区)检察院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和市检察院第四、第五、第六检察部干警参加了专题会。

会上,各县(区)院分管领导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并结合实际分析了存在困难、提出了意见建议。第六检察部负责人孙洁对前7个月全市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通报,从案件规模、监督领域、办案质量、亮点宣传等方面指出了县区院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了具体的工作安排。

戴金旺同志在对公益诉讼工作给于肯定的同时,从五个方面对下一步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要加强线索摸排,拓宽监督领域。要注重从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控告申诉案件、群众来信来访、社会热点问题中发现线索,要对2019年中央环保督察举报线索进行回头看,筛选出有价值的线索;各县(区)院要探索开展符合当地实际的校园周边“小饭桌”专项监督等“小专项”活动,挖掘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同时,对于安全生产、文物保护等重要领域存在侵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的基础上进行个案探索。
二要突出办案重点,打造品牌特色。要把公益诉讼着力点放在通过检察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使其更加积极主动地履行对公共利益的保护职责上。各院要继续以行政公益诉讼为主,务必完成年初全市检察长会上提出的任务目标,将行政公益诉讼打造成天水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特色和亮点。同时也不能 放松民事类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促进各项工作均衡发展。
三要规范案件办理,数量质量并重。保数量、重质量,在提升案件数量的同时,要严格把握案件范围和条件,严格遵守各项程序要求。禁止滥发诉前建议,各院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前,必须报市院对口联系的检察官审核把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依法依规办理。在起诉案件的办理上,多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侵害案件,多办有影响的“硬骨头”案件,最大限度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彰显检察公益诉讼的职能。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多渠道、广领域地宣传公益诉讼工作,定期梳理典型案例、先进做法和工作成效,及时提炼总结,积极主动推广好案例、好做法。组织开展一次以介绍公益诉讼工作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进行宣传,实现办案成效最大化,提升社会认知度和群众参与度。
五是充实办案力量,强化队伍建设。要进一步采取措施改变基层公益诉讼办案力量薄弱的问题,要将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办案经验丰富的人员选配到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保障人员配备与高检院、省院提出的“做好公益诉讼”的要求相适应。同时,要加强办案组织的专业化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直面办案短板,有针对性地开展素能培训、岗位实训,促进提升综合办案能力。
(天水在线编辑: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