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启用机动车违法鸣笛自动抓拍系统的通告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优化城市环境,减少交通噪音污染,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和安静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启用机动车违法鸣笛自动抓拍系统,对在禁鸣区域或者路段鸣笛的机动车,将自动抓拍上传至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并依法进行处罚。现通告如下:
一、抓拍路段:秦州区民主路、建设路、大众路、新华路、解放路、青年南北路、合作南北路、羲皇大道、成纪大道等禁鸣路段。
二、启用时间:2019年5月10日零时起正式启用。
三、处罚依据:依据《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条第四项: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处五十元罚款。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禁鸣规定,树立社会公德意识,倡导文明出行理念,摒弃各类交通陋习,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