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6日,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对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进行了专题研讨。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戴金旺主持,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组织学习了《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节选内容,传达了市委宣传部《关于近期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学习的通知》精神,并按照市委统一要求,院党组成员和部分副处级干部结合各自负责工作就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学习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发魁对如何贯彻落实好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更好地服务保障生态环境做出了安排部署,并对市检察院今后理论中心组学习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思想认识要进一步提高。中心组成员要把理论中心组学习作为必修课,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中心组学习及其他理论学习,要积极主动参与学习。机关党委要严谨组织,及时安排,确保效果。二是交流发言要结合实际。中心组成员要严格按照机关党委安排,结合自身工作“说检察、说天水、说自己”,撰写交流研讨材料要认真严谨、紧扣主题,并仔细做好学习笔记。三是考勤制度要严格落实。机关党委要提前对中心组学习进行安排,及时通知中心组成员参加和撰写交流发言材料。中心组学习要严格落实考勤管理制度,凡不能参加学习的人员一律向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请假并说明理由。
通过交流研讨,中心组成员对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的理解更加深刻,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更加充分,对生态环境保护面临严峻形势的认知更加清醒,对扎实开展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更加强烈。大家纷纷表示,要更加充分地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扎实开展好各项检察工作,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
(天水在线编辑: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