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副主任明连成带领执法检查组,就秦安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开展了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应虎、县政府副县长李东海,以及市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活动。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察看了葫芦河秦安段水质保障及生态修复工程、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二水沟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城区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厂、用户水龙头水质情况和长城果汁饮料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并现场组织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就水污染防治法普及情况进行了问卷测试。
执法检查组认为,秦安县能够认真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依法治污水、净河水、促节水,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水环境恶化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水环境质量总体向好,部分水体的水质有了一定改善。
执法检查组要求,秦安县政府及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法宣传力度和贯彻实施力度,严格执行水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实施水生态修复工程,力争把水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饮用水安全等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天水在线编辑: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