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天水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现有委员23名,2018年召开会议1次,审议通过2018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并对其它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1.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政策事宜;2.关于落实港澳台同胞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的事宜;3.关于公积金综合业务系统升级改造事宜。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天水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内设7个科,7个管理部。从业人员98人,其中,在编56人,非在编4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18年,新开户单位88家,实缴单位2463家,净增单位2家;新开户职工9667人,实缴职工135463人,净增职工0.3万人;缴存额19.77亿元,同比增长1.33%。2018年末,缴存总额110.55亿元,同比增长21.79%;缴存余额58.50亿元,同比增长16.07%。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比上年减少1家。
(二)提取
2018年,提取额11.67亿元,同比增长13.74%;占当年缴存额的59.03%,比上年增加6.44个百分点。2018年末,提取总额52.04亿元,同比增长28.91%。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5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万元。
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3万笔15.8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44%、-5.37%。2018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83亿元。
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67万笔72.88亿元,贷款余额54.5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67%、27.84%、22.5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3.23%,比上年增加4.92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
(四)购买国债
2018年,购买国债0亿元,兑付国债0亿元。2018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比上年减少0亿元。
(五)资金存储
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53亿元。其中,活期1.73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60亿元,1年以上定期0.3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9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
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3.23%,比上年增加4.92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18年,业务收入17341.48万元,同比增长6.71%。存款利息1390.8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5872.92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77.71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18年,业务支出9448.15万元,同比增长18.89%。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8273.72万元,归集手续费380.5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793.64万元,其他0.22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18年,增值收益7893.33万元,同比减少4.94%。增值收益率1.44%,比上年减少0.37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18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003.4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57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319.92万元。
2018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57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030.13万元。2018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454.2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248.9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8年,管理费用支出1412.88万元,同比减少57.92%。其中,人员经费980.45万元,公用经费69.24万元,专项经费363.1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808.13万元,逾期率1.482‰。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或增值收益)的1%提取。2018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1003.41万元。2018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454.21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4.82%。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2018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0.08%、2.34%和1.32%。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1.88%,国有企业占14.96%,城镇集体企业占9.83%,外商投资企业占5.2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6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18%,其他占1.27%。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4.17%,国有企业占14.75%,城镇集体企业占0.82%,外商投资企业占0.2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0.2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24%,其他占29.51%;中、低收入占99.56%,高收入占0.44%。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6.94 %,国有企业占49.47%,城镇集体企业占6.95%,外商投资企业占0.1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9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53%,其他占0.06%;中、低收入占98.64%,高收入占1.36%。
(二)提取业务
2018年,3.1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1.67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6.9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59.4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5.97%,租赁住房占4.56%,;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3.05%(离休和退休提取占83.6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6.32%,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2.23%,其他占7.81%)。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66%,高收入占0.34%。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
2018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7.3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45.01%,比上年增长10.5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697.53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5.46%,90-144(含)平方米占71.28%,144平方米以上占3.24%。购买新房占74.39%(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9.7%),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占15.9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3.15%,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6.85%。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8.15%,30岁-40岁(含)占33.06%,40岁-50岁(含)占37.16%,50岁以上占1.62%;首次申请贷款占69.51%,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30.49%;中、低收入占23.43%,高收入占20.81%。
2.异地贷款
2018年,发放异地贷款47笔1789万元。2017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3157.5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9012.32万元。
3.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2018年末,累计试点项目3个,贷款额度1.08亿元,建筑面积8.14万平方米,可解决990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3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
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5.70%。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18年机构及职能无调整,委托业务银行无变化。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个人贷款调整事宜
一是优先保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需求,首付款比例达到20%即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是缴存职工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首付款比例达到30%,方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是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2.落实港澳台同胞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的事宜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财务方面。一是在完成核心业务系统的升级后,以业务-资金交易-流水匹配-财务入账的流程,实现了业务、账务及资金三帐合一,做到日清月结;二是改进了财务模式,由原来的管理部核算改进为中心统一核算,减少了资金账户,由原来的140个账户减少为20余个账户。三是改进了财务记账规则,做到了业务凭证、财务凭证全覆盖,凭证均由系统生成、并核算验证,手工凭证仅用于账务调整。四是实现了部分业务与银行流水的自动匹配,包括:归集资金流水自动匹配,贷款批扣流水自动匹配,提前还款流水自动匹配,资金调拨流水自动匹配等等。五是完善了细化了报表,按照相关科室需求,结合实际情况,定制了一系列财务、业务报表,能够及时、准确、便捷的现实公积金管理情况。
2.业务方面。一是开发了新的归集功能,提供了前台归集到个人。前台入单位暂收款、单位网厅利用暂收款交至个人;财务单位批量交款;自主缴存单位网厅自主缴款等四种缴款方式。二是新增了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渠道。三是重新梳理了提取流程与控制,加入了行为管理、账户冻结等新功能,改进了黑名单功能。四是以身份证为唯一证件类型,身份证号码为唯一证件号码,彻底杜绝了一人多户,一人多缴。五是全面完善改进了贷款系统。贷前管理加入详细的控制,杜绝超期、超还款能力等违规业务,新增了楼盘管理、开发商管理,实现了房屋管理精准到户;改进了贷款流程,实现了合同签订前置,受理时即预签合同,减少借款人办事环节;设计新增了贷后管理功能,如转逾期、贷款展缩期、公积金按月冲还贷款、公积金提前对冲还款、公积金还逾期贷款、借款人及关联人变更、贷款网点变更、逾期贷款催收等功能。
(四)信息化建设情况
1.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贯标情况。于2016年6月,完成了住建部“双贯标”验收工作,实现了公积金业务自主管理,自主核算,资金交易线上结算。但当时由于技术原因及“双贯标”验收标准较低,我中心以数据库映射方式完成了双贯标验收工作,与2018年验收标准不相符。在2018年末上线新系统时,已完全按照住建部标准,重新设计数据库标准,解决了“映射贯标”的问题。并按照住建部基础数据标准,归集、贷款业务规范,对照住建部电子化检查工具查出的问题,针对中心的数据质量问题、政策执行问题、公积金管理问题,进行详细的梳理,拟定整改方案,进行了三批次的数据维护,制定了天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归集业务规范,并按照规范的业务政策、流程,根据中心实际数据质量,设计了新版核心业务系统,完成了上线工作。
2.住建部结算应用平台接入情况。结合今年的新版核心业务系统上线工作,重新检查升级了住建部结算应用平台,提高了数据交互能力,目前各受托银行均能正常发起资金交易,及时返回交易结果,并推送银行流水,中心根据交易结果,准确记录业务账目;根据银行流水,形成财务账,完全实现了业务驱动财务,三账合一的理念。
3.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接入情况。中心接入了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专线,利用异地转移接续平台WEB页面和核心业务系统进行业务办理,但暂未实现直连,计划于2019年7月前,完成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接口开发、测试,实现直连。
4.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情况。中心配套旧版业务系统建成了中心官方网站、网上营业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业务查询机、12329热线、短信平台等7大业务办理渠道,但未建成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只能实现网上归集类业务的办理和公积金查询业务。
围绕新版核心业务系统的上线和数据库结构的调整,中心升级部署了新版门户网站,新版12329服务热线、短信平台,完成新版网上服务大厅的开通,首先恢复归集、查询类业务网上办理,随后逐步开放其他业务网上办理功能;将于2019年7月前开放微信公众号、手机APP、业务查询机及微博的业务政策查询及办理功能,并建成综合服务平台。
提供人脸识别登录、短信验证码,初步实现网上办理退休提取公积金、离职提取公积金、贷款受理、提前还款、冲还贷签约、还款账号变更、业务查询、审批查询等功能。在今年完成人民银行征信查询机的部署工作,完成政务内网的数据对接工作,并努力推动数据互联互通工作,积极沟通协调相关单位,力争实现数据的对接,以提供更加简化的办事流程,方便公积金业务的办理。
《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报告》解读
近年来,我中心认真研究政策,及时制定方案,适时调整公积金贷款、归集、提取政策,公积金各项业务平稳运行,公积金使用率逐年提高,去库存效果明显,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2018年,各项业务发展良好,现根据2018年度公布的各项数据,结合近五年的发展情况予以分析解读。
一、机构设置健全、管理规范、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一)机构情况。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不以盈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计划财务科、信贷管理科、归集管理科、稽核稽查科、业务技术科、信息科7个科室,7个区县管理部,现有职工98人,其中,在编56人,非在编42人。
(二)管理、服务情况。近年来,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力度,各项工作取得成效。一是业务上完善了归集、提取、贷款等相关操作细则,规范了业务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二是核心业务系统建设大幅提升。增强了业务办理质量、提高了资金管控效力,简化了办事流程,加快了办事速度,为当前省上要求的“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三是资金风险管控措施得力。一方面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通过内部稽核、外部审计、财政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制度建设。另一方面 ,中心采用住建部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在资金结算方式上实现了与合作银行的总行直连支付结算交易,极大地提升了资金的交易效率和质量,建立资金变动与业务、财务信息关联检核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四是信息化建设上新台阶。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2016年,全面完成了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双贯标”考核验收,我市也是全国第四家、全省第一家完成“双贯标” 通过部、省考核验收的单位。2017年,积极建立门户网站、短信平台、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和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开展面向职工的网上业务大厅、自助服务终端、手机客户端和官方微信等形式的服务,丰富了客户服务手段,加强了服务便民措施。2018年,核心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完成了由县区财务到中心统管财务的大财务模式转变,账户大幅减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再上新台阶,中心升级了新版门户网站,新版12329服务热线、短信平台,完成新版网上服务大厅的开通,实现了公积金缴存网上办理;按期实现住房公积金贷款月对冲业务,提高职工公积金使用效率的同时减轻了借款人的还款压力,最大限度的提高缴存职工公积金的效力,提高了社会满意度。2018年末,完成了核心数据向市政府云平台的迁移工作。五是完成了中心公积金志的编撰工作。六是2018年根据住建部归集、贷款业务《规范》,根据中心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在行业统一的《规范》基础上,明确政策、明晰流程出台了切合天水中心业务、政策特点的归集、贷款业务新的操作规程,极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七是以作风建设年为契机,狠抓作风建设初见成效,武山管理部获得共青团武山县委授予的2015-2016年度“青年文明号”称号、获得2016年度市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秦州、甘谷、清水、张川管理部分别获得“市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截止2018年末,全市五县两区业务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大厅的建设任务在三年内全部完成,改善了缴存职工的服务环境,提高了办事效率,提升了服务质量,社会关注度全面提高。
二、缴存逐年稳步增长,资金使用量不断增加
(一)缴存。2018年,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461个,实缴职工135463人,分别比上年增长0%、2.34%。新开户单位88个,新开户职工9667人。
2018年,缴存住房公积金19.77亿元,较上年增长1.33%。2018年末,缴存余额58.50亿元,缴存总额110.55亿元,分别较上年末增长16.07%、21.79%。
表1:近五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从2015年开始,通过人大执法检查、政府督查等措施,加大公积金缴存力度,促进调基调比政策的落实 ,到2017年市、县区财政拨款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都达到单位、个人各12%的标准,公积金缴存额从2014年有一个大幅度的上升,之后保持平稳。公积金缴存余额由2012年末的20.06亿元到2018年末达58.50亿元,增长近2倍;总额由27.04亿元到110.55亿元,增长3倍,增幅较大。
(二)提取。2018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1.67亿元,较上年增长13.74%,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8.98亿元,非住房消费类提取2.69亿元,分别占提取额的76.95%、23.05%。当年提取率59.03%,比上年增加6.44个百分点。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52.0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8.91%,提取总额占归集总额的47.07%。
表2:近五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2015年,由于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及新开发楼盘增多,缴存职工购房数量猛增,公积金提取大幅上升,达到历年最高,2016年开始正常增长,增幅平稳回落。2013-2018五年间,共归集公积金83.09亿元,提取公积金44.44亿元,提取额占缴存额的53.48%,公积金的缴存和提取增长幅度均较大,公积金提取率较高,反映出职工对公积金的使用程度相对较高。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
2018年,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0.43万笔、15.87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4.44%、-5.37%。
2018年末,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54.5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2.53%,个贷率93.23%,较上年末增加4.92个百分点。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67万笔、72.88亿元。当年回收个人贷款本金5.83亿元,累计回收18.33亿元。
表3:近五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情况


2015年,楼盘回温,贷款发放连续两年增量较大,2018年保持平稳。相应的个贷率从2015年开始大幅攀升,2018年末达到93.23%,从以前多年的全省倒数到2018年末排名前五之内,发展速度较快。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2018年末,累计试点项目3个,发放贷款1.08亿元,全部为经济适用房贷款,建筑面积8.14万平方米,解决了990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三个项目贷款资金发放到位,本息全部收回。
(四)国债。自2012年开始,没有购买新的国债,2017年兑付最后一笔到期国债500万元,年末国债余额为零元。
三、资金使用率逐年提高,去库存成效显著
2014年开始,公积金中心积极响应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去库存精神,多管齐下,公积金缴存实行控高保低,放开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尝试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购房贷款,通过调整提取、贷款政策,做到公积金应取尽取、应贷尽贷。
结余资金。2018年末,全市公积金结余资金3.96亿元,较上年末下降32.77%。资金使用率达96.42%,较上年末增加2.91个百分点。
表4:近五年住房公积金使用、结余情况


五年间,公积金提取、贷款额度逐年大幅增加,2018年末,公积金使用率从2013年初的52.7%上升到96.42%,增加43.72个百分点;结余资金从2014年达到最高值的20.46亿元降到2018年末的3.96亿元, 减少16.5亿元,去库存效果明显。
四、政策调控下的住房公积金收益逐年提高
2016年,对公积金个人计息方式进行了调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分当年和往年,一律调为按一年期定期利率计息,仅此一项就为缴存职工增加存款利息收入2000万元以上。根据国务院控高保低及减轻企业负担降低或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的要求,个别企业的缴存额度略有减少。在支出增加收入减少的情况下,公积金的收益保持逐年增加。
(一)业务收入。2018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1.73亿元,较上年增长6.73%。其中:存款利息收入0.14亿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59亿元。
(二)业务支出。2018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0.94亿元,较上年增长18.89%。其中:利息支出0.83亿元,归集手续费0.04亿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0.07亿元。
表5:近五年公积金年度结息情况


2018年度公积金年度结息0.74亿元,较上年增长21.31%,年度结息额度逐年上涨,占支出的比重较大,2013年至2018年,业务支出总额4.07亿元,其中年度结息3.5亿元,业务支出的86%为职工年度结息金额。
(三)增值收益。2018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0.83亿元,较上年减少4.94%,增值收益率1.44%。
表6:近五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情况


增值收益受定期存款额度、国债到期兑付额度及公积金年度结息利率政策调整的影响,在2013年、2015年两个年度增幅较大,其余年度增幅较平稳。2013年末增值收益0.26亿元,2018年末增值收益0.79亿元,3倍的增长成绩来源于公积金贷款业务迅速发展带来的良好收益;增值收益率由2013年末的1.00%到2018年末的1.44%。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8年,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0.10亿元,提取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0.16亿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0.53亿元。
表7:近五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情况

五、支持职工购房力度不断加大,社会效益明显
(一)扩面工作有所突破。2018年,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64家,新增缴存职工0.78万人,分别较上年增长37.5%、24.36%。
(二)职工基本住房消费提取占比较大。2018年,住房公积金消费类提取占76.95%。其中:购买、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59.4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5.97%,租赁住房占4.56%。
表8:近五年住房消费提取情况


五年来,住房消费与非住房消费提取的占比总体趋势为:住房消费与非住房消费提取的占比各为76.71%、23.29%,从2014年开始各自占比保持平稳的增降幅,2019年住房消费提取率达76.95%,公积金为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助了一臂之力。
(三)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18年,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类提取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4.85亿元,较上年增长0.3%。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45.01%,公积金应提尽提、应贷尽贷的政策,最大程度的扩大了缴存职工享受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受益面,切实保障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2018年,应上缴保障性住房补充资金0.53亿元。累计为3个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提供贷款1.08亿元,支持建设保障性住房8.14万平方米,解决990户职工家庭的住房困难。

上缴保障性住房资金额度逐年增长,其中2015年涨幅最大,截止2018年末,累计应上缴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2亿元,为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五年来,公积金中心从业务指标难以突破、管理滞后、软硬件建设基本空白,到实现业务办理全面开展、迅速突破,管理迈上新台阶,系统建设形成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各项业务指标全省排名靠前的跨越式发展,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科学决策;得益于社会各界对公积金事业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公积金中心的广大干部职工上下一心、不懈努力。金几年来,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虽然成效显著,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关注度、认可度和满意度,但由于在较短的时间内各项工作全面铺开并迅速发展,难免存在粗糙和不足,今后,公积金中心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针,继续秉承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的管理理念,将重心由之前的 “促发展、搞建设”转向“求精、求细、求质量”,全力把公积金工作向更加“人性化、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推进,使天水的公积金管理再上新台阶。
2019年3月5日
(天水在线编辑:吕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