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和“四办”改革要求,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减轻群众负担,自9月份起,清水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连续推出多项便民利民改革举措。
一是除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和涉及未成年人的不动产登记事项需夫妻共同到场办理外,其他的登记事项不再审查隐形共有人和家庭婚姻状况,证载权利人到场即可办理。
二是在办理各类登记时,不再要求申请人复印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只需携带原件提交窗口扫描、查验即可。
三是抵押登记信息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后,不再质押、扣留土地、房屋产权证书原件,不再在证书原件上书写抵押信息;办理了抵押登记的土地、房屋在数据库中进行分别标注,通过系统自动查验,避免重复抵押和带抵押权转移等情况。
四是对申请人到场、申请资料齐全、符合登记条件的54项常见业务,在受理后群众自愿提前缴费、自愿选择快递送达证书的,群众“只需到场一次、快递送证上门”,实现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
五是对外地群众、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形申请人不能到场、需授权委托的登记事项,可以将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授权委托书的视频、照片等通过QQ、微信等方式提交给窗口人员验证,不强制要求进行委托公证,不强制要求委托人、受托人在窗口面签。
六是对商品房住宅小区、家属楼等多个权利人共用一宗土地的,不再分摊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屋首次登记时,一并由开发建设单位将土地权利申请为全体业主共有。办理上述业主的房屋产权登记时,不再要求每位业主提交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七是在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过程中,通过系统发送手机提示短信的方式,通知群众证书办理进度和具体领证时间,改变过去被动等待群众上门领证、领证具体时间群众无法掌握的情况。
八是设立专门缴费领证窗口,并安装部署全省财政非税收入缴费管理系统,群众可以采用微信、支付宝、现金缴纳等多种方式在窗口直接缴费,不再要求群众到指定银行网点缴纳不动产登记费。
(天水在线编辑: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