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天水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晓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蒲朝晖主持第一、二次全体会议。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符合法定人数。会议对《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颁发任命书)
会议首先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学习了《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听取了关于《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关于《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的研究意见报告,关于全市贯彻实施《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关于市七届人大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的审议意见,关于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和人事任免事项。
(第一组分组讨论)
在分组审议时,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我市古树名木数量众多、分布广泛,部分古树树龄较长,自身病变及自然衰老、病虫害和自然灾害损害、人为破坏等因素严重影响古树名木的生长,大部分古树名木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通过立法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非常必要,制定出台《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将为我市境内古树名木的保护提供法治保障,推动我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按照上位法规定和其他地区立法经验,结合我市实际,与会人员从立法目的、主管部门、养护责任、经费保障、分级保护等方面,对《条例》草案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为《条例》草案的进一步修改完善奠定了基础。
会议强调,稳定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不仅是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更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要始终把学习宣传《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围绕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在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上多用心思,在广泛宣传相关政策规定上狠下功夫,切实提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要全面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尽快制定水价财政补偿制度,建立维修养护基金,设立水质监测专项经费,健全农村供水基层服务体系和应急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农村供水长效运行机制。要切实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管理,合理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工程管护范围,落实水源保护制度,规范设置标志、界牌,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确保人民群众用水安全。
(颁发任命书)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志宏、张克强、刘天波、宋建平、王晓琴,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坤出席会议。副市长王燕,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忠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发魁,市监察委员会、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立法顾问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第二组分组讨论)
(第三组分组讨论)
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8年10月3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363名,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时实有代表347名,缺额16名。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以来,辞去代表职务的4名,即秦州区选举的李牧恒,麦积区选举的刘百顺、康小明,清水县选举的崔小平。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晓琴所作的《关于市七届人大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李牧恒、刘百顺、康小明、崔小平的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截止目前,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43名,尚缺20名。
现予公告。
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0月30日
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18年10月3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杨芳为天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林芳为天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辛祺为天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娄磊为天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欣为天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18年10月3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
王清利的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天水在线编辑:吕婉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