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有了新变化 服务有了新举措
——天水市大力推进职称改革新政落地见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为人才发挥作用、施展才华提供更加广阔的天地,让做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获得感。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就是落实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进一步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拓展人才职业发展空间,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具有重要意义。我省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1+9配套文件,职称改革政策含金量明显提升,职称评审环境大大改善,用好的政策弥补自然环境的不足、产业发展的不足,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让职称制度成为做大做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助推器”、“加速器”。我市在全面贯彻落实全省职称制度改革政策的基础上,本着明确要求、靠实责任、增强服务、方便群众的原则,提出了一系列改进和加强职称管理服务的新举措,全力推进全省职称改革新政尽快落地见效,让广大专技人员充分享受政策改革带来的实惠。
职称改革政策亮点纷呈
职称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部29个职称系列都设置了正高级,全面建立了职称层级与岗位等级对应关系。在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了职称制度体系。我省除船舶系列、民用航空飞行系列和已经超前设置并开展评审工作的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会计师、中等专业学校正高级讲师以外,今年新增设经济系列正高级经济师,会计系列审计专业正高级审计师,统计系列正高级统计师,技工院校教师系列正高级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工艺美术系列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艺术系列高级舞台技师,实验技术系列正高级实验师7个正高级系列(专业)。全省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将在2018年内完成评价标准和办法的制定,并开展首次评审工作。至此,我省所有系列(专业)专技人员都可以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打破了个别专业职称晋升的“天花板”,让从事技能技术型人才和研究型人才一样享受同等的晋升空间。在全国率先允许企业实行内部等级岗位政策。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职称资格,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畅通各类人才职称绿色通道,职称申报评审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符合相关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职称评价标准更加完善。以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全面修订评审标准,让评审标准更加多元化、适度化,并量化赋分。
一是突出品德要求。第一次将品德作为所有人才申报职称评价条件标准,品德包括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对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先推荐,对不孝敬父母、不抚育子女等列为品德劣质行为,对师德、医德等道德品质有问题的实行“零容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学术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二是科学评价能力。能力标准评价突出创新能力,体现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创造性。打破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课题等职称评定的突出问题,不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中初级职称的人员不作论文要求,积极探索以专利成果、教案、病例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的要求。同时不再作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鼓励人才通过参加培训、自学等形式提高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对基层一线人员和非公经济组织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不强调专业、学历对口,以胜任工作为标准,注重能力考核。
三是突出业绩贡献。业绩标准注重考核工作绩效、创新成果,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凭实绩论英雄,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加大业绩评价中对爱岗敬业、工作业绩、工作年限、任职年限评价表现权重,对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获得3次优秀等次,或在乡村工作获得2次优秀等次的可作为1条量化业绩成果,对超过定额工作量3年以上的人员也可算一条业绩,将制定各类专技人员“跳一跳、够得着”的业绩评价标准。基层工作年限较长的专技人员满足相应条件可以直接考核认定取得相应层级职称。聚焦扶贫攻坚设置专门的评价指标,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精准扶贫、支教、支农、支医、企业挂职等获得的业绩作为评审条件。区别不同行业侧重业绩评价标准,鼓励教师上讲台、医生到临床、工程师到实验室和厂房工地、农业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让干得好的人能评得上职称,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改变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从2018年起,基层人才有了包括学历倾斜、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职称、放宽申报学历限制、不强调专业学历对口、不折算工作年限、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划基层考试分数线等倾斜优惠政策。
职称评价机制不断创新。完善传统评审方式,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不同人才评价重点不同,第一次实行县以下基层单独评审,第一次实行特殊人才特殊评价,畅通人才职称申报评审的绿色通道。
一是评价要求更加具体。在评价方式上,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等不同类别人才采取不同的评价权重,对特殊人才通过特殊方式评价,进一步丰富职称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在评价范围上,拓展职称评价人员的范围,进一步打破了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打通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评审通道,让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二是评价方式更加丰富。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将不断创新完善本系列(专业)评价机制,针对本专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建立形成综合运用考试、评审、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方式的评价机制,鼓励有条件的系列(专业)可以开展专业水平能力测试,或探索实行视频答辩、网上评审、背靠背匿名评审等。
三是评价过程更加公开。建立完善个人自主申报、业内公正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督的社会化评审机制,满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及新兴业态职称评价需求,服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实体经济发展。同时,加强对职称评审的监督,依法清理规范各类职称评审、考试、发证和收费事项,大力查处开设虚假网站、制作和贩卖假证等违纪违法行为,打击考试舞弊、假冒职称评审、扰乱职称评审秩序、侵害专业技术人才利益等违法行为。
管理服务更加高效便民
逐级下放管理权限,方便群众就近评审。一是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最近,省人社厅将中小学教师、卫生技术、工程技术、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下发到市人社局,负责评审本层级相应专业的职称。自今年起,我市中级以上有关系列(专业)的人员再不用到省上参加答辩评审,大大方便了基层专技人员晋升职称。二是下放中级评委会管理权。在中级评委会管理权下放市州管理后,我市下一步将根据实际情况继续给符合条件的县区、市直部门下放中级职称评审权。三是下放申报资格审核权。省厅授权给组建了副高级职称评委会的市州申报资格审核权,由市州人社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以联审会议方式进行审核。我市将进一步优化报送流程,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审核责任,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四是下放证书办理权。从2018年8月开始,我市范围内评委会评审的中级职称资格证书、考核定职的初级职称资格证书、授权我市评审的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和以考代评专业省内有效资格证书,均由市、县区人社局统一收集办理,进一步实现了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就近申报职称和证书办理,让专业技术人员“少跑腿”,让人才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耕专业。
加大信息公示公开,增强社会知情监督。加大职称信息公开力度,建立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在省市人社部门官网定期公布各级评委会清单,主动公开联系方式,方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和政策咨询;在主管单位门户网站及时公布申报通知,在评委会所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任职资格通知,进一步增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审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不断提高评审质量。
明确承诺时限要求,大力提高服务效率。为了确保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职称评审工作,我市科学谋划、详细制定了今年的评审时间安排,8月份下发中级职称评审通知,11月完成中级职称评审,12月底前完成高级职称评审。对申报流程进行了简化,并明确了相关时限要求,人才的业绩均计算到申报当年9月30日为止,9月30日之后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报。专业技术总年限和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均计算到职称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为止。纳入岗位管理事业单位的任职年限从聘用的当月计算,其它单位的人才原则上从取得职称资格的当月起计算。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当年是否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均计算到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为止。
全力推进阳光评审,促进评价公平公正。全面建立职称评审承诺制度,实行职称申报、推荐全程承诺,按规定签订承诺责任书。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强失信记录和违规违纪监管,并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行全程记录制度,对评委会评审过程、单位推荐过程、社会评价推荐过程,严格按要求进行全程记录,并进行归档备查。全面加强对各系列评委会开展评审工作的现场指导,重点加强对答辩、评审、投票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建立评审经费保障制度,突出职称评审公益性,无物价部门批准,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不得收取与职称评审有关的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