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武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璞银、副主任蔡永彦分别主持第一、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张国华、康永、汪金祥、谢勇及19名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王涛,县委常委、副县长何敬忠,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政府办、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局、审计局、安监局等单位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委副主任,滩歌、高楼镇人大主席,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前传达学习县委书记索鸿宾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甘肃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上的批示精神和《甘肃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的内容。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甘肃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和索鸿宾同志批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全面抓好贯彻落实。要紧盯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聚焦重点精准施策,进一步靠实责任,对各自包抓乡镇、联系村、联系户的脱贫攻坚任务再梳理、再聚焦,逐项分析安排,查缺补漏、对标对表、尽快补齐弱项短板,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全力以赴打赢打好整县脱贫攻坚战。各级人大代表要充分履行政治责任,在助力脱贫攻坚中发挥表率引领作用。
会前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
(分组审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第二次全体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武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武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8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和《武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审议意见》(草案)。
(满意度测评)
(举手表决)
(天水在线编辑:李俊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