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8日,天水市委第四督察组对市质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和相关制度措施制定完善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第四督察组听取市质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意见情况汇报,对市局机关及市计量检定所、市特检所等直属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使用、办公用房清理、操办婚丧嫁娶等档案资料进行抽查。
督查组指出:自中央、省、市相关规定出台来,市质监局能够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公务接待、公务出行等事宜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程序规范,总体效果较好。
下一步,市质监局将及时根据新要求、新形势,进一步完善各项相关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升管理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融会贯穿到全局各项工作中,常抓不懈,持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纪律观念,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天水在线编辑:吕婉红)